| 600万元 |
1.赞助单位负责人出席相关新闻发布会,答谢酒会,并在主席台(主桌)就座;
2.赞助单位负责人出席法国中国文化年开幕式,并参加中华民族服饰展演所有活动(6人);
3.赞助单位负责人担任赴法展演团副团长;
4.在“中华民族服饰展演”项目的所有宣传材料(画册、海报、节目单等)上刊登赞助单位名称;
5.在所有举办中华民族服饰展演项目的场馆内外悬挂赞助单位形象标志;6.跟踪拍摄赞助单位负责人在法期间的活动并赠送活动的录像带;
7.回国后,举办以赞助单位冠名的汇报演出,赞助单位负责人讲话,接受有关国家领导人及国家民委领导接见,与国家领导人和演员合影留念;
8.为赞助单位或以赞助单位名义举办一次“中国民族优秀传统服饰表演”专场演出;
9.在互联网及中央级新闻媒体上宣传介绍赞助单位;
10.颁发荣誉证书,赠送纪念品;
11.聘赞助单位负责人为中国民族博物馆名誉馆员。 |
| 300万元 |
1.赞助单位负责人出席相关新闻发布会,答谢酒会;
2.赞助单位负责人出席法国中国文化年开幕式并参加中华民族服饰展演所有活动(4人);
3.在项目的所有宣传材料(画册、海报、节目单等)上刊登赞助单位名称;4.在所有举办中华民族服饰展演项目的场馆内外悬挂赞助单位形象标志;5.回国后,举办国内汇报演出,届时由有关国家领导人接见赞助单位负责人并合影留念;
6.在互联网及中央级新闻媒体上宣传介绍赞助单位;
7.颁发荣誉证书,赠送纪念品;
8.聘请赞助单位负责人为中国民族博物馆名誉馆员。 |
| 100万元 |
1.赞助单位负责人出席相关新闻发布会,答谢酒会;
2.赞助单位负责人出席法国中国文化年开幕式并参加中华民族服饰展演所有活动(3人);
3.在项目的部分宣传材料(画册、海报等)上刊登赞助单位名称;
4.在所有举办中华民族服饰展演项目的场馆内外悬挂赞助单位形象标志;5.回国后,举办国内汇报演出,届时由有关国家领导人接见赞助单位负责人并合影留念;
6. 在互联网上宣传介绍赞助单位;
7.颁发荣誉证书,赠送纪念品。 |
| 50万元 |
1.赞助单位负责人出席相关新闻发布会,答谢酒会;
2.赞助单位负责人出席法国中国文化年开幕式并参加中华民族服饰展演所有活动(2人);
3.在项目的部分宣传材料(画册、海报等)上刊登赞助单位名称;
4.回国后,举办国内汇报演出,届时邀请赞助单位负责人出席;
5.在互联网上宣传介绍赞助单位;
6.颁发荣誉证书,赠送纪念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