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民族文化 > 民族婚恋习俗 > 鄂温克族的婚恋

鄂温克族的婚恋

鄂温克族实行一夫一妻制和氏族外婚制,同姓之间严禁结婚,但是姑舅表亲结婚却很盛行。出嫁的姑娘,把所生的女儿嫁给娘家人,被称做“还骨头”,解放前鄂温克族的婚姻,一般在年龄很小的时候,父母便代为订婚,指腹为亲和摇篮结亲也很普遍。鄂温克族有入赘的习俗,并分长期和短期。长期入赘可以继承岳父家的财产,而短期入赘不能继承财产。入赘的形式很简单,没有繁琐的仪式。另外,鄂温克族认为寡妇再嫁是理所当然的事情,受到社会舆论的支持,并认为如有人为其做媒,是积德行善的好事。传统的婚姻习俗,有请媒人求亲、订婚、纳彩礼和举行婚礼的过程。各地鄂温克人婚礼方式有所不同,但都有送亲、迎亲、设婚宴、举行歌舞娱乐活动等内容。鄂温克族婚姻有包办婚姻和自由婚姻两种形态。解放前多为包办婚姻。陈巴尔虎旗的鄂温克人的婚姻比较自由,直到解放前还保留着“逃婚”的习俗。实质上,这种“逃婚”制是一种特殊形式的“自由婚姻”。恋爱的双方,在商定婚期后,对女方父母保密,男方告知自己的父母要与谁成婚。男方开始准备结婚的一切,并搭上一个新的蒙古包。另外在蒙古包旁搭盖一个简易帐篷,找一位年长的妇女先住在里面。结婚当天,姑娘偷偷跑出家门来到男方家盖的帐篷里,由那位长者为其将八根小辫梳成两根,就算成婚了。过后,男方家请媒人说服、说合女方家长,择日举行正式婚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