楚雄州历史悠久,亚洲始祖元谋猿人170万年前就生活在这片古老的土地上。远古先民在这里不断迁徙交融、繁衍生息,至20世纪50年代形成了以彝族、汉族为主的多民族小聚居、大杂居的分布格局。在长期的历史发展长河中,各族先民创造了光辉灿烂的传统文化,遗留下了丰富独特的文化遗产。民族文物就是物质文化遗产的重要组成部分。民族文物具有“活化石”的作用,能准确地记录近现代实物的变迁以及其制作、流传、使用方法与文化内涵,具有极高的历史、艺术与科学价值。本文所阐述的彝族文物主要指狭义的彝族文物即近现代楚雄彝族所使用的可移动的实物资料,尤其指各级博物馆收藏的彝族文物。
一、楚雄州彝族文物的类型
从20世纪30年代至40年代初,原中央民族学院教授马学良先生就深入到禄劝、武定等彝区,对彝族的宗教礼俗、语言文字进行了认真的调查研究,收集了大量的彝文文献。20世纪50年代,云南省博物馆、云南民族学院博物馆等单位对武定、禄劝等县进行过调查与征集,搜集到不少土司文物、彝文典籍。20世纪70年代末至80年代初,随着国家对文博事业的重视,楚雄州文物、图书、文化、民委工作者配合国家进行文物普查,在普查不可移动文物的同时,收集到了许多民族文物。20世纪90年代,随着楚雄州博物馆的筹建,楚雄州博物馆、楚雄州文物管理所专门组建民族文物调查征集组,对全州10县市进行了调查征集,所获甚多。随后又派征集组赴四川、贵州、省内各地进行以彝族服饰为主的征集活动。云南省民族博物馆后建立,也到楚雄州征集过不少民族文物。21世纪初,为配合楚雄州博物馆陈列提升改造,又派征集组赴双柏、大姚、姚安、武定等县征集了不少文物。此外,中国农业博物馆等民俗及服饰类博物馆也到楚雄州调查征集过相关文物。10县市文化、文物、民委、图书等部门也收藏了一些民族文物。
从楚雄州博物馆调查、征集、收藏彝族文物实际情况以及作者所收集资料来看,楚雄州彝族文物大致可划分为6个类别。(一)生活用具类(各种炊具、餐具、茶具、酒具、家具,取火用具、照明用具等日常生活用具);(二)生产工具类(耕作工具、狩猎工具、捕鱼工具、放牧工具、运输工具、纺织工具、粮油糖茶加工工具、制陶工具等生产劳动使用的工具);(三)乐器文物(在各种场合使用的不同质地、不同形状的吹奏乐器、弹奏乐器、拉奏乐器和打击乐器等); (四)土司文物(与土司政治、经济、文化、家庭相关的一切实物);(五)宗教文物 (在各种宗教活动场所和非宗教活动场所使用的法器、法衣、供具、避邪物等);(六)服饰文物(节庆服饰、婚丧服饰、祭祀服饰等)及饰物类(各种质地、各种形状的装饰用品)、刺绣类;(七)彝文古籍 (用彝族文字书写或印刷的各种内容的书籍、刻板、碑贴拓片等实物资料)。
1. 生活用具。生活用具是人类社会存在和发展的基础。可划分为炊具类、餐具类、贮藏具类、家具类、烟茶酒具类、卧具衣具洗涮具类、取火及照明用具类等。炊具有铁锅、砂锅、(木,葫芦)瓢、盆、罐、(木,竹)甑、火钳、砧板、蒸笼、桶、刀、簸箕等;餐具有(木、瓷、陶)碗、(饭,汤,漏,油)勺、木盘、(木,竹)筷、钵、匙等;贮藏具有木柜、囤箩、扁桶、水缸、木缸、陶筒等;家具有桌、椅、几、草墩、供桌等;烟茶酒具有烟锅、烟筒、烟袋、烟盒、茶罐、茶壶、酒罐、酒杯、酒盅等;卧具、衣具洗涮具有木床、草垫、衣柜、衣箱、刷子;取火及照明用具有火石、火镰、火草、三角、风炉、火盆、油灯等。
2. 生产工具。生产工具是人类社会生存与发展的基础,是生产力发展水平的标志。可划分为狩猎捕鱼类、农业类、畜牧业类、手工业类、运输类、度量衡类、加工类等。狩猎捕鱼工具主要有(猎,鸟,鱼)网、弓、弩、箭、火药枪、三须叉、梭标、大长刀等;农业工具主要有犁、锄、耙、镰刀、水车、连枷、海簸、风柜等;畜牧业工具主要有皮鞭、木鞭、料槽、料袋、羊网、羊笼子、背水桶等;手工业工具主要有纺车、织布机、木匠工具、烤酒具、榨油具、制糖具、赶毡具、泥瓦具等;运输类工具有马车、推车、马鞍、牛鞍、背架、背板、皮条、背索、扁担、口袋、花篮、背箩等;度量衡工具有(木,竹)升、斗、秤等;加工类工具有盐臼、(水,手,脚)碓、(手,腰,水)磨等。有的器具是通用的,用途较为广泛,如刀、簸箕等。
3. 乐器。音乐是人类文化从原始走向文明的重要产物。楚雄彝族乐器种类多,在用材、形制、制作、使用等方面都颇具特点。从形制上可分为月琴类、芦笙类、响篾类、号角类、笛类、锣类、二胡类等;从演奏方法上可分为弹拔、吹奏、打击、拉奏乐器;从质地上可分木质、葫芦质、竹质、铜质、牛角质、皮革质等。尤以镇南郭氏抱月斋月琴、牟定方形月琴、木雕龙首月琴、铜响篾、铜长号、小闷笛等最具代表性。
4. 土司文物。土司制度指元、明、清各代在少数民族地区授予少数民族首领世袭官职,以统治该族人民的制度。土司文物指与土司制度、土司家庭及土司本人有关的实物。元明时期在楚雄州境内有大小土司51家;经明朝中后期的改土归流和清初的变异,延续到清代的有16家;再经清中叶的改土归流和清末农民起义的涤荡,到民国时期仅有武定慕连(今万德)那氏、环州李氏、勒品(今元谋羊街)李氏、南华保马夸陈氏4家。解放后,土司制度彻底废除。楚雄州博物馆收藏的土司文物主要有武定县环州乡彝族纳苏支系李氏土司文物以及大姚县昙华乡彝族俚颇支系头人使用的床、凳及供桌。
5. 宗教文物。与宗教信仰特别是与原始宗教信仰有关的实物资料。楚雄彝族在长期的历史发展进程中形成了以老虎为主要崇拜物的图腾崇拜体系,形成了以毕摩和先祖为核心的神灵与祖先信仰体系。以虎图腾崇拜为中心的宗教文物有虎图裹背蕊、虎头帽、虎纹瓦当、虎纹祭祖灵包、虎头鞋等;以毕摩和祖先信仰为中心的宗教文物有毕摩帽、毕摩服、羊皮鼓、法铃、法扇、祖灵筒等。
6. 彝族服饰。民族服饰是服饰发展的“活化石”,是写在身上的历史,穿在身上的艺术,为研究服饰发展史等提供了重要实物资料。楚雄州博物馆不仅收藏了本州彝族服饰,还收集了遍及云、贵、川等地彝区的彝族服饰,现已成为全国彝族服饰的收藏、研究、展示中心。楚雄州彝族服饰异彩纷呈、内涵丰富、特色独具。根据款式、纹样、工艺等可划分为以下主要类型:(1)牟定型,主要分布于牟定县、南华县北部、姚安县东部、大姚县东南部等地;(2)南华兔街型,主要分布于南华县南部;(3)姚安马游型,主要分布于姚安县西部;(4)大姚昙华型,主要分布于大姚县昙华乡;(5)大姚桂花型,主要分布于大姚县桂花乡;(6)大姚三台型,主要分布于大姚县三台乡;(7)永仁直苴型,主要分布于永仁县中和乡;(8)元谋凉山型,主要分布于元谋县凉山乡、永仁县永兴乡;(9)武定环州型,主要分布于武定县环州乡、白露乡、石腊它乡;(10)武定猫街型,主要分布于武定县猫街镇、高桥镇,元谋县花桐乡及羊街镇,禄丰县中村乡等地;(11)武定发窝型,主要分布于武定县发窝乡、插甸乡、万德乡、已衣乡;(12)禄丰高峰型,主要分布于禄丰县高峰乡;(13)双柏大麦地型,主要分布于双柏县大麦地镇、安龙堡乡;(14)楚雄大过口型,主要分布于楚雄市南部山区。每一类型又包括若干式。随着资料的增加和研究的深入,楚雄州彝族服饰的类型还会不断增加。
7. 彝文古籍。彝族具有自己的语言和起源时代古老且发展较完善的传统文字。彝文古籍涉及彝族古代社会的诸多方面,客观反映了彝族古代社会的发展史。彝文古籍以自然崇拜、神灵崇拜、祖先崇拜为主线贯穿始终,各类各科知识汇集其中。彝文古籍根据内容可分为宗教类、历史类、谱牒类、神话类、伦理类、天文律历类、地理类、医药类、文学类等10余类。楚雄州所出彝文古籍多收藏于各级民委、宗教局、博物馆、文化馆、图书馆、档案馆、高等院校、民族文化科研单位,部份流存于民间。楚雄州博物馆所藏彝文古籍主要有作斋神座坐标图、作祭经、六祖史、劝善经、开路经、百解供牲经、鸡卦经、史曲、二十八星宿等二十余部。彝文古籍对研究古代彝族迁徙融和、社会历史、政治变革、宗教伦理、科学知识以及古文字的起源、发展、演变都具有很高的价值。
二、楚雄州彝族文物的特点
楚雄彝族文物具有文物的一般特征,即不可再生和具有历史的科学的以及艺术的价值。除此还具有自身独有的特征。
1. 年代多数偏晚。彝文古籍木刻印刷本《劝善经》,根据马学良先生对它产生的时代背景、彝语词汇、语法结构、作品风格等研究,判定是武定凤氏土司在明代正德十二年左右(公元1517年)主持制版印刷的。彝文古籍《神威祭经》、《夷僰洁净经》两部合订成一册,为武定环州李氏土司刻于清代。根据彝文古籍的历史与现存彝文古籍的纸质分析,目前可见的彝文古籍大多形成于明清时代。其他类别彝族文物多数是民国至20世纪90年代的器物,尤其以20世纪50年代至80年代间制作和使用的居多。
2. 类别全,数量多。从楚雄州博物馆调查、征集、收藏的彝族文物实际情况以及作者所掌握的资料看,楚雄州彝族文物大致可划分为7个类别如生活用具类、生产工具类、乐器文物类、土司文物类、宗教文物类、服饰文物类、彝文古籍类,这7类大体函盖了楚雄彝族文物的所有方面。每一类都有若干文物,如餐具有(木、瓷、陶)碗、(饭,汤,漏,油)勺、木盘、(木,竹)筷、钵、匙等;狩猎捕鱼工具有(猎,鸟,鱼)网、弓、弩、箭、火药枪、三须叉、梭标、大长刀等。
3. 信息丰富。楚雄州彝族文物收藏单位所收藏的彝族文物大多来自近现代民族民间,收集时多数是民间仍在使用的器物或者刚刚被淘汰的器物,能准确地弄清属哪个支系,出自什么地方。在深入实地征集彝族文物时,多数都是由专业人员亲自征集,并按照相关业务要求开展工作。通过调查,文物的来源、族属、结构、用途、制作与使用方法、流传情况以及文化内涵大都比较清楚,大量文物信息能够掌握。
4. 价值突出。与出土文物和传世文物相比,从民间征集到的彝族文物信息更准确、更全面,具有活化石的价值。彝族文物是彝族的宝贵文化遗产,在再现彝族历史、展现彝族传统、开展学术研究、保护彝族文化、陈列展览、宣传教育、产业开发等方面都具有重要的价值。如彝族文物可以弥补考古与文献资料的不足,为科学研究提供大量的“社会活化石”,解释历史资料与考古资料中无法弄懂的问题。又如棕叶衣、山草蓑衣、羊皮褂、毡衣以及麻布、火草布、土法榨油榨糖烤酒等文物对于研究、探索每一类器物的起源、演化、变异、消亡有着极大的科研价值。
5. 地位明显。楚雄是中国彝族的重要聚居区,支系众多。州境世居着彝族纳苏、诺苏、罗罗、乃苏、密岔、密朗、格苏、山苏、车苏、阿车、罗婺、俚颇等13个支系,其中罗罗支系遍及全州十县市。楚雄州民族文物以彝族文物为主,占绝大部份,这是由州情与民族分布特点所决定的。所以,彝族文物在楚雄州文物体系中占有十分明显的地位。
6. 保护难度大。一方面,馆藏彝族文物中有机质文物居多,以布、竹、木、纸、皮、毛、麻、藤质为主,易于发霉、虫蛀、变形,难以长久保存,保护难度大。另一方面,近些年由于现代化的不断推进,经济的发展,社会的变迁,文化的碰撞,楚雄州彝族文物处在不断的破坏和消失之中,抢救民族文物极其紧迫。当前最重要的任务便是根据实际情况,查漏补缺,逐步完善藏品体系,对文物进行补充调查与征集。
彝族文物是彝族的宝贵文化遗产,在保护彝族文化、再现彝族历史、展现彝族传统、开展学术研究、陈列展览、宣传教育、产业开发等方面都具有重要的价值。作为彝族文物收藏机构来说,只有站在历史的高度以对人民负责、对文化遗产负责的态度认识自己肩负的历史使命,才能全身心地投入到发展文物事业、弘扬传统文化的伟大事业中来。作为民族地区文博工作者,我们要牢牢抓住历史机遇,乘势而上,把我们民族地区的民族文化遗产和文博资源保护得更好,展示得更好,研究得更好,开发得更好。作为彝族自治州,大力调查搜集、全面整理研究、系统保护传承、专题陈列展览、多元外展交流以彝族文物为主的民族文物是一项义不容辞且极其艰巨的重要任务。我们将加强彝族文物队伍建设,造就一支能吃苦、会征集、懂保护、善传承、精研究、擅外展的民族文物队伍,使彝族文物工作步入新的发展阶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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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永锋系云南省楚雄州博物馆副研究员;彭榕萍系姚安县栋川镇文化服务中心助理馆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