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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成果

《中国民族博物馆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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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女人为何制陶? ——傣族传统制陶术的性别研究(杨明刚)

      傣族主要聚居于我国云南省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和德宏傣族景颇族自治州,其外,云南的新平、金平、景东、景谷、元江、元阳、澜沧、双江、沧源、墨江、江城、普洱、镇康、龙陵等县也有部分傣族散杂居。[ 杨圣敏:《中国民族志》,北京:中央民族大学出版社,2003年,第309页。]傣族拥有悠久的历史和绚烂的文化,其中手工制陶就是傣族最古老的传统手工艺之一。

      

      傣族制陶的历史及制作工艺

      

      傣族制陶有很悠久的历史,从文献资料看,至少可以追溯到14世纪。明初洪武年间钱祖训所著《百夷传》记载:“器皿丑拙尤甚,无水桶、木甑、木盆之类,惟陶冶之器是用”。康熙五十八年(1719年)倪蜕所著《滇小记》亦说傣族“民间器皿多以陶冶”。[ 唐宁:《云南物质文化——生活技术卷》,昆明:云南教育出版社,2000年,第5页。]

      

      傣族制陶的程序是先将选取好的陶土晾晒一下后放入脚碓中舂细,舂细后过筛,将筛好的陶土加水和泥,接下来把和好的泥集中放在一大桶里,用塑料布包上,放置一天左右,利用陶土中微生物的活动,使之发酵,以增加陶土的可塑性,并使加入的水分均匀渗透;然后取出陶土,在陶轮上慢慢进行加工,陶土搓揉均匀,在转轮上洒上细土后用搓泥条、盘泥条的方式加工初坯,将其放在阴凉处阴干。器物阴干后进行修整,以前修整用竹刀,现在用铁片加工成的三角形工具来修整,器物的内部用蚌壳或鹅卵石进行修整。修整后在器物上打上纹饰,放在太阳下晾晒干或阴凉干之后即可进行烧制。烧制可用窑烧,也可不用窑烧(即堆烧),烧制温度不高,无窑烧制温度在800度左右,有窑烧制在1200度左右。

      

      傣族陶器在用料上亦有讲究,主要以泥土加砂石料来改善成型性能。其焙烧方式包括露天焙烧和封闭半焙烧等多种方法。成坯方法呈多样化特点,有无转轮制坯、脚趾拨动慢轮、手拨动转轮等方式。傣族制陶的主要工具有木拍、竹刮、石球、转轮等,主要技艺流程包括舂土、筛土、拌沙、渗水、制坯、打坯、干燥、烧陶等环节,所生产的陶器包括锅、钵、罐、碗等生活必用品和麒麟、象、孔雀、马鹿、佛寺建筑、佛寺贡品等宗教用品两类。

      

      傣族制陶的传说与禁忌

      

      在西双版纳傣族史诗《巴塔麻嘎捧尚罗》中,有关于制陶技艺起源的记载。史诗第十三章“人类大兴旺”的第九节“制造瓷器陶器”中,对傣族先民创造陶器的过程作了生动记录。它在叙述了傣族先民学会盖房、种稻、养畜以后说:人每天吃饭,人每天喝水,没有碗和锅,用什么来装?叶子太软了,树皮太脆了,装不了汤水,快用土做碗。水边有黑土,黄土和黑土,是大地的污垢,人啊去取来,用它捏“万”,用它捏“莫”,用它捏“盎”。(注:“万”,傣语,即碗;“莫”,傣语,即锅;“盎”,傣语,即土盆。)史诗记载,傣族先民制造土陶的过程并不是一帆风顺的,用土做的碗、锅、盆并不能立即使用,它不仅太重,而且用来装水,就“被水吃啦”,“随水跑啦”,用生动形象的语言准确地表现了没有经过阴干、烧制的泥土做成的碗、盆、锅,装水还原、被水浸坏的情况,非常具有民族特色。史诗还说,如今土做,也得晒干后再用火烧它,使土变轻,装水水不吃,人用也好用。告诉你们吧,这叫做贡万,这叫做贡莫,这叫做贡盎。(注:“贡万”,傣语,即烧碗;“贡莫”,傣语,即烧锅;“贡盎”,傣语,即烧盆。)史诗又说,从那时候起,人学会了捏碗,人学会了烧锅,一代教一代。[ 岩温香:《西双版纳—勐巴拉娜西民族文化丛书之民间工艺文化》,昆明:云南教育出版社,2006年,第29-30页。]从这里,我们不难看到傣族先民制陶的发展过程,而且傣族先民制陶的方法,也是一代传一代地保留至今。

      

      在西双版纳,关于制陶技艺的起源,也流传着这样的传说:在景洪县曼勒寨有一对傣族夫妇,在澜沧江畔达磨飘摆渡,划船为生。夫妻俩每天都用竹筒做饭、竹筒烧水,久而久之,他们觉得用竹筒做饭、烧水只能使用一次,需要经常上山砍伐竹子,很不方便,于是傣族妇女想办法用土做了一个土锅来试着烧水,可是土锅在火上烧了一会儿,便炸裂漏水了。不过,有几块碎片摔在火堆里,被烧成了坚硬的陶片,经过火烧过的陶片,不易破碎,就这样,傣族妇女经过多次反复实践,就慢慢了解了土坯锅必须要经过火来烧制,才能烧成陶器,用来煮饭、烧水。[ 戴江,杨志松:《云南土锅》,《今日民族》,2011年,第11期,第22页。]

      

      对于傣族传统制陶工艺,笔者曾在云南省红河州元阳县的那里村、西双版纳州景洪市的曼斗村和曼阁村进行过实地调查。三个村子都保存有傣族手工制陶的传统技艺,但也存在着区别。

      

      元阳那里村是元阳马街乡北面河谷地带一个有20多户人家的傣族村。位于红河南岸,离元阳县城南沙大约15公里。那里村至今仍保留着原始的泥条盘筑制陶工艺全过程。整个制陶过程,从挖泥土、捣细成粉、拌和、泥条成型、拍打纹饰、晾干、焙烧等全由本村中老年妇女操作,男人不准参加。在那里村,一般都是年老的妇女从事制陶,并且平时不制作陶器。一年制作的陶器只有一百多个,平时制好的陶器并不立刻就烧制,而是将其晒干或阴干后储存起来,等到每年十一月份的土锅节时再一起烧制。那里村制作陶器的老年妇女年级都在60岁左右,而30-40岁的中年妇女在制陶时只是承担挖泥土、捣细成粉、过筛的工作,制作陶器则是由年老的妇女来承担。

      

      西双版纳的曼斗村中,仅存玉孟一家还在继续制作传统傣族陶器。玉孟家是一个典型的家庭作坊,她在幼年时代就耳濡目染外公制作陶器。1982年,玉孟和周边村寨的二十多人一起到曼阁村岩罕滇家的作坊学习制陶,半年后回到家中开始自己制陶。现已将手艺传给女儿、儿媳。玉孟的土陶采用傣族传统的慢轮制坯工艺,平地堆烧法,其制作的土罐、土锅、水壶等,具有传统的民族特色,主要用于傣族传统日常生活和佛寺里祭祀。1996年,玉孟还曾应邀到日本参加“世界陶瓷博览会”,现场展示了陶器的制作和烧制的方法,受到了高度的关注和赞扬。2005年她被云南省文化厅命名为“民族民间美术师”。

      

      西双版纳的曼阁村中也仅岩罕滇家从事制陶。岩罕滇是玉孟的表哥,出生于制陶世家,其父是专为宣慰司制作陶器的曼勒寨制陶老艺人,岩罕滇秉承祖业,并将其手艺传给了女儿、女婿、儿子,除自己的作坊外,他还与家人建立了一个小型傣族陶器加工厂。在传统制陶造型上有所创新和发展,所设计和制作的土陶工艺品精细、略带夸张而显生动活泼,特别是他根据现代生活需要,制作的茶壶、茶具、茶罐、大象、孔雀、凤凰、人物造型等土陶制品深受当地人们的喜爱;他还对烧制工艺进行改良,采用窑烧的方式,他的傣族陶器加工厂里有两个立式窑(一个馒头窑,一个龙窑),能批量生产陶制品。1987年,岩罕滇的作品参加第一届中国艺术节,深受美术界人士的赞赏。1999年他被云南省文化厅命名为“民族民间美术师”。

      

      傣族制陶性别分工的民族考古学分析

      

      傣族制陶技艺最突出的特色为慢轮手工制作,器物表面均用有纹的木拍拍打出印纹,与南方新石器遗址出土的印纹陶器相一致,因此被考古学家认为是了解我国新石器时期制陶技术的突破口,一直以来都是考古学家们关注的焦点。上世纪50 年代以来,考古学者对傣族的原始制陶先后进行了数次调查研究,李仰松先生调查云南佤族、傣族、彝族及海南黎族原始制陶工艺,结合仰韶文化的制陶工具发现,研究史前时代的制陶技术发展史的不同阶段,从制陶工艺进行民族考古学研究。[ 李仰松:《从瓦族制陶探讨古代陶器制作上的几个问题》,《考古》,1959年,第5期。]此后,张季[ 张季:《西双版纳傣族的制陶技术》,《考古》,1959年,第9期。],林声[ 林声:《云南傣族制陶术调查》,《考古》,1965年,第12期。],傣族制陶工艺联合考察小组[ 朱海、刘可栋、张福康、叶宏明:《云南省西双版纳傣族和西盟佤族原始制陶工艺考察报告》,《陶瓷研究与职业教育》,1982年,第4期,第41-51页。],徐康宁[ 徐康宁:《勐海傣族的制陶术》、《景洪曼斗寨傣族的制陶术》,云南省编辑委员会编:《西双版纳傣族社会综合调查(一)》,云南民族出版社,1982年,第39-47页。],先后对傣族传统手工制陶进行调查研究。上述学者对于傣族传统制陶术的研究主要是对基本情况的介绍和对制作工艺、制作过程的描述,并未关注傣族传统制陶术中所包含的深层文化意义。我国陶器考古一向重视技术史的研究,很少关注陶器上所反映的社会史信息。汪宁生先生自上世六十年代开始一直关注傣族制陶工艺的研究,他早期对傣族传统制陶工艺调查以后写作的《傣族的原始制陶术——兼谈中国远古制陶的几个问题》主要对傣族制陶过程及其考古学意义进行的解释。[ 汪宁生:《傣族的原始制陶术——兼谈中国远古制陶的几个问题》,《民族考古学论集》,北京:文物出版社,1989年,第178页。]此后,汪宁生借鉴美国民族考古学家朗爱克对菲律宾卡林阿人制陶研究的经验,根据自己多年来对傣族制陶的研究,运用民族考古学的方法,从陶器的生产者和使用者、陶器的分配和交换、制陶的专业化、陶器的标准化、陶器和族群识别、陶器与社会变迁六个方面进行讨论,使傣族制陶的研究不只关注技术史而兼顾社会文化的研究。[ 汪宁生:《云南傣族制陶的民族考古学研究》,《考古学报》,2003年,第2期。]

      

      傣族制陶除具有特色的慢轮制作工艺外,在制作中还存在着性别分工现象。通过对元阳县那里村、景洪曼斗村和曼阁村这三个傣族村寨的实地调查,以及参考以往的傣族制陶调查后能够发现,传统的傣族制陶都是由妇女单独完成的,男人一般都不参与制作,在烧制陶器的时候也不能观看,否则陶器就会破裂。在技艺的传承上,虽然现在没有什么限制,但是以前一直都是严格的遵循传女不传男的规矩。当地人对于这种现象的解释是制陶在男人看来是副业,是女人做的活,男人不愿参与到其中的。一些学者认为这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了原始社会时期的男女社会分工[ 徐康宁:《勐海傣族的制陶术》、《景洪曼斗寨傣族的制陶术》,云南省编辑委员会编:《西双版纳傣族社会综合调查(一)》,云南民族出版社,1982年,第43页。],认为这是母系氏族社会向父系氏族社会过渡的残余。持这种观点的学者主要受摩尔根《古代社会》和恩格斯《家庭私有制和国家起源》一书中社会进化理论思想的影响,将史前社会的发展认为是从母系社会向父系社会发展的直线过程。而这种观点也越来越被怀疑其可靠性。汪宁生先生1986年6月在美国参加“古代中国和社会科学一般法则”讨论会上提交的《仰韶文化葬俗和社会组织的研究》一文,是中国学者第一篇有关中国古代社会性别研究的考古学英文论文。他对仅凭葬俗就认定仰韶文化属于母系社会的说法表示存疑,认为我们应该注重普遍性的事物,采用民族考古学的方法进行类比,研究问题要从实际出发,永不满足于现成的结论。他在论文的结语中还写到:“摩尔根《古代社会》一书出版至今已有一百零八年,我们当然不能继续采用其中已被事实证明是不正确的说法和那陈旧的模式。”[ 汪宁生:《仰韶文化葬俗和社会组织的研究》,《民族考古学论文集》,北京:文物出版社,1989年,第130页。]复旦大学的陈淳也认为,中国考古学在性别的研究方面,过去与性别相关的研究如母系社会和性别劳动分工的解释,难免受意识形态影响而囿于摩尔根对母系社会早于父系社会论述的先入之见[ 陈淳:《美国性别考古的研究及启示》,《东南文化》,2010年,第6期,第44页。]。

      

      在《云南傣族制陶的民族考古学研究》中,汪宁生先生叙述说,西双版纳宣慰街附近的曼勒寨和曼角寨制陶原来都是由妇女来承担,但曼角在1980年代改制彩釉屋顶饰件后,就变为了男子全天工作。对这种现象,他进行了调查,得出的结论是由于需求增加,从制陶中得到的报酬也多于从事农业活动所得,于是男子脱离了原来的农业劳动,终日为之。而妇女之所以不做,并不是由于她们不会,而是由于她们还要带孩子,饲养猪鸡,不能整天从事制陶的工作。他认为这是制陶由妇女的工作转变为男人工作的原因之一。他还认为专业化的特点是全日制的工作, 而且工作者的生活来源完全依靠这项工作,而非全日制制陶另有其他职业为生活来源的便属于非专业化或业余工作。制陶专业化与制陶技术(手制或轮制)关系不大,世界上有些民族手制陶器技术极为原始,却有类似专业化的制陶业。[ 汪宁生:《云南傣族制陶的民族考古学研究》,《考古学报》,2003年,第2期,第256页。]

      

      宋兆麟先生也曾对西双版纳宣慰街的曼勒进行过实地调查研究,在他调查时,整个村子几乎都会制陶,而且由女人承担,男人只是帮着挖土。当地人解释说这是家庭副业,由妇女做就行,男人不用帮忙。西双版纳的文献记载制陶是由女性负责,并没有关于男性不能从事的禁忌,但男人做了就会被人瞧不起。宋兆麟认为之所以这样,是因为手工制陶是一种比较原始的工艺,由女人来负责。技术进步,改为拉坯,使用陶车、快轮之后,技术就变得专门化,需要由专人来承担,并且需要体力和技巧,因此就导致了制陶工作由女性承担转为由男性承担[ 笔者曾就此问题采访过宋兆麟先生,上述内容节选自对宋兆麟先生采访。]。

      

      实际上,全世界大部分的传统制陶都是由单一的性别来承担的,要么男性,要么女性,几乎绝大部分都是由女性来承担。制陶中这种男女之间的性别分工在全世界大多数地方都是普遍存在的。对于制陶中存在的性别分工,也受到外国民族考古学者的关注,他们对制陶性别分工的研究,能给我们研究傣族制陶提供借鉴。

      美国学者罗泰2012年4月27日在北京大学关于“家庭关系与性别”的讲座中,提到了这样一个案例:一位瑞士的考古学家研究陶器上的指纹,然后把这些指纹都提取了之后,找到警察和他们合作研究之后发现,在青铜时代的早期,每个家族给自己制作陶器的时候,每个制造陶器的人都是女性;然后到青铜时代晚期和铁器时代早期,出现大规模陶器制作的时候,制作陶器的人就突然都是男性了。罗泰认为,这个研究一方面证明社会阶层分化、社会专业化、社会复杂化的过程;另一方面也是阐明了男女之别的一个构成。[ 罗泰:《家庭关系与性别》http://www.kaoguwang.com/html/395.html。]

      

      美国民族考古学家Kramer等人也认为制陶性别上的分工和专业化有关,但专业化的原因可能是和时间、精力和资本有关,或是宗教、思想上的原因造成的。她认为在世界上的大多数的地区,制陶都是由女性来承担的,只是在少部分的地区是由男子来承担的,由男子来承担的原因一般是和宗教有关的。如在中东地区的穆斯林国家,制陶是由男子来承担的,这是因为制陶被认为有很大的流动性和可视性,根据伊斯兰国家的风俗,妇女只能够呆在私人领域,这可能是阻碍当地的妇女参与到制陶中的重要原因。[ Carol Kramer, Ceramic Ethnoarchaeology, Ann.Rev.Anthropol. 1985. 14, pp.80.]景洪也是存在这种宗教上的分别的。只有男人能够制作和寺庙、宗教有关的陶器,妇女是不能够制作这些陶器的。所以我们在玉孟家看不到岩罕滇家所制作的许多宗教方面所使用的陶器。

      

      这种性别上的特殊化,是由于思想上的原因所造成的观点,也存在一定的合理性。在《嫉妒的制陶女》这本书中,列维-斯特劳斯记载到:著名陶器学者G.M.福斯特写到,即使在当今的墨西哥,“在这个陶器制造非常普遍的国家,就是制陶人自己也有些自轻自贱, 那些不从事这个行当的人更是轻视他们……”[【法】列维-斯特劳斯﹕《嫉妒的制陶女》,刘汉全译,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6年,第37页。]。同样在Cramer的“ceramic ethnoarcheaology”这篇文章中,她也写到“they(the potters) are often near such other potentially esthetically displeasing areas as abattoirs, tanneries, cremation grounds, and middens.”[ Carol Kramer, Ceramic Ethnoarchaeology, Ann.Rev.Anthropol. 1985. 14, pp.81. ] 

      

      根据我们实地调查的情况来看,傣族制陶也存在着这样的情况。制陶技术按照傣族传统是传女不传男的。并且制陶被看作是一种副业,是女人做的活,男人一般都是不参加的,在一些村寨中,男人甚至在整个过程中都不会出现(据在云南红河州元阳县那里村所作调查)。同时制陶人也存在着自轻自贱的现象,我们在西双版纳的曼阁村调查时,村里的制陶艺人岩罕滇说自己的工作是玩泥巴,而村子里的年青人虽然看着岩罕滇家的效益不错,但是也没有人愿意学。所以制陶可能是由于被看作是一种低贱的工作,而没有男人愿意来从事这项工作,从而导致其成为女性的一种特殊职业。

      

      美国新考古学家的早期研究,曾试图用陶器来推断史前社群的居住形态。他们认为:如果原始社会的陶器生产主要是由妇女从事的家庭手工业的话,在母系社会中制陶知识只能在母女之间的家族中进行传承,那么从母居的社会体制会使得陶器技术和形制非常稳定。而父系社会的妇女都来自其他的家庭,所以陶器技术和形制会表现出随机的特点。[ 陈淳:《美国性别考古的研究及启示》,《东南文化》,2010年,第6期,第39页。]这样的研究方法,李光周曾借鉴台湾垦丁遗址的研究,首开台湾新考古学研究的先河。但傣族制陶由于目前缺少相关考古发掘材料的支持,我们暂时无法采用这样的方法进行研究。

      

      制陶性别分工的结构人类学分析

      

      制陶中的性别分工不仅受到了民族考古学者的关注,也受到了结构人类学大师列维-斯特劳斯的关注,他通过分析研究印第安人各个族群关于陶器、夜鹰、树獭各种各样的神话传说,完成了其著作《嫉妒的制陶女》,不仅给制陶的性别分工研究提供了丰富的民族学对比材料,也从结构人类学的角度,对制陶的性别分工作出了更为深层次的解释,认为这是由于男女之间原始的二元对立分类,产生了这种工作上的对立。

      

      在《嫉妒的制陶女》中,列维-斯特劳斯写道:在美洲的大部分的土著部落里,也是由女性来承担制陶的责任,之所以主要是由妇女来承担,他赞同卡斯滕的观点。卡斯滕认为女性与陶器之间存在着这种等同性:“制造陶器和使用陶器的责任都交给了印第安女人,因为人们制陶用的黏土就像土地一样,是属阴的——换句话说,黏土具有女人的灵魂。”卡斯滕还说:“在制陶重任在身的女性与她们使用的土壤和黏土之间,有着一种有趣的连接。在印第安人的思维中,陶器就是一个女人。” [【法】列维-斯特劳斯﹕《嫉妒的制陶女》,刘汉全译,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6年,第10页。]《嫉妒的制陶女》所记录的神话中,有些神话是说陶土来自一个女人的粪便、尸体或灵魂,或者是来自一个女人跌落时丢下的装满黏土的篮子;另有一些在舒阿尔人中间流传的神话说,制作陶器的女匠人用黏土造出了女性生殖器。这些都证实了制陶和妇女存在着紧密的联系。

      

      《嫉妒的制陶女》还记载:“对于世代居住在上密西西比的苏语语族的这些印第安人来说,制作陶器是一种神秘而神圣的活动。只有女性可以参加。她们的参与权是从别的女性那里获得的,最经常的是从她们的母亲或姨母那里获得的,她们的母亲或姨母也是从别的女性那里获得参与权的。”[ 同上,第18页。]

      

      对于制陶的禁忌,《嫉妒的制陶女》记述到:“同样生活在安第斯山山麓但更加靠近南方的尤鲁卡特人对制陶同样也抱有非常严谨而慎重的态度。陶器只能有女性来制作。在不是收获季节的农闲时节,她们非常庄重地外出去寻找陶土。在制作陶器时,出于对雷霆的恐惧,也是为了避开外人的目光,她们隐蔽到偏远的地方,建起窝棚,举行祭祀。工作一开始,她们就闭口不言,保持着高度的沉默,相互间只用手势交流。因为她们相信,只要一出声,哪怕只是只言片语,正在烧制的陶罐就会破裂。”[ 同上,第37页。]

      

      通过对南美洲的土著居民神话的研究,列维-斯特劳斯认为是出于男女之间的嫉妒才产生了这种男女之间的分别。“神话和认识将陶器和陶器的制作与妒嫉联系在了一起。希瓦罗人的一些关于陶土起源的神话,讲述了夫妻嫉妒的起源。据说陶土来源于一个女人。有的说这个女人有两个丈夫,有的说这个女人有一个丈夫和一个追求者。他们每个人都想独自占有她,而对另一个满怀妒意。从女人这方面看,这位被视为大地之母、陶艺制造的祖师母、为人类贡献出陶器的女施主,对受她庇护的单个女子或一些女子,则表现出一种爱之甚深、欲独占其全部感情而不容其有所旁移的嫉妒之情。要不,她就表现出刻薄、苛求、吹毛求疵。”[ 同上,第21-22页。

      

      作者简介:杨明刚,男,助理馆员,1986年4月,人类学硕士,就职于中国国家博物馆藏品保管二部,研究方向藏品保管、民族文物。]

      

      结语:女人为何制陶

      

      通过上文的研究,对于傣族制陶中存在的性别分工,从民族考古学和结构人类学的角度来看,分别由以下原因造成:

      

      从民族考古学的角度来看,无论是我国学者还是国外学者,基本上都认为制陶的性别分工是由于专业化的原因造成的,只是对于造成专业化的具体原因上存在分歧,汪宁生先生认为是由于专业化后需要更多时间的投入使得制陶由女性承担转变为男性承担;宋兆麟先生认为专业化的原因是由于技术的专业化需要更多的技巧和体力,导致了制陶性别分工的转化;美国的Kramer等人也认为制陶性别上的分工和专业化除了和时间、精力、资本有关外,还可能有宗教、思想上的原因。

      

      从结构人类学的角度来看,列维-斯特劳斯认为制陶的性别分工是由于嫉妒的原因产生的,这主要是基于他对南美洲的神话分析之后得出的结论。他认为产生这种情形的深层原因是男女之间原始的二元对立的分类产生了这种工作上的对立,他的主要依据是对神话传说的结构分析,找出隐含在神话传说背后的深层的二元对立的联系。傣族制陶在制陶的禁忌方面和列维-斯特劳斯的神话传说有一定的相似性,但是由于缺少傣族的关于制陶方面的传说资料,所以我们并不能确定傣族制陶之所以由女性承担是由于嫉妒导致的。我们只能够猜测存在着这样的可能性,但有待进一步资料收集后的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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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傣族主要聚居于我国云南省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和德宏傣族景颇族自治州,其外,云南的新平、金平、景东、景谷、元江、元阳、澜沧、双江、沧源、墨江、江城、普洱、镇康、龙陵等县也有部分傣族散杂居。[ 杨圣敏:《中国民族志》,北京:中央民族大学出版社,2003年,第309页。]傣族拥有悠久的历史和绚烂的文化,其中手工制陶就是傣族最古老的传统手工艺之一。

      

      傣族制陶的历史及制作工艺

      

      傣族制陶有很悠久的历史,从文献资料看,至少可以追溯到14世纪。明初洪武年间钱祖训所著《百夷传》记载:“器皿丑拙尤甚,无水桶、木甑、木盆之类,惟陶冶之器是用”。康熙五十八年(1719年)倪蜕所著《滇小记》亦说傣族“民间器皿多以陶冶”。[ 唐宁:《云南物质文化——生活技术卷》,昆明:云南教育出版社,2000年,第5页。]

      

      傣族制陶的程序是先将选取好的陶土晾晒一下后放入脚碓中舂细,舂细后过筛,将筛好的陶土加水和泥,接下来把和好的泥集中放在一大桶里,用塑料布包上,放置一天左右,利用陶土中微生物的活动,使之发酵,以增加陶土的可塑性,并使加入的水分均匀渗透;然后取出陶土,在陶轮上慢慢进行加工,陶土搓揉均匀,在转轮上洒上细土后用搓泥条、盘泥条的方式加工初坯,将其放在阴凉处阴干。器物阴干后进行修整,以前修整用竹刀,现在用铁片加工成的三角形工具来修整,器物的内部用蚌壳或鹅卵石进行修整。修整后在器物上打上纹饰,放在太阳下晾晒干或阴凉干之后即可进行烧制。烧制可用窑烧,也可不用窑烧(即堆烧),烧制温度不高,无窑烧制温度在800度左右,有窑烧制在1200度左右。

      

      傣族陶器在用料上亦有讲究,主要以泥土加砂石料来改善成型性能。其焙烧方式包括露天焙烧和封闭半焙烧等多种方法。成坯方法呈多样化特点,有无转轮制坯、脚趾拨动慢轮、手拨动转轮等方式。傣族制陶的主要工具有木拍、竹刮、石球、转轮等,主要技艺流程包括舂土、筛土、拌沙、渗水、制坯、打坯、干燥、烧陶等环节,所生产的陶器包括锅、钵、罐、碗等生活必用品和麒麟、象、孔雀、马鹿、佛寺建筑、佛寺贡品等宗教用品两类。

      

      傣族制陶的传说与禁忌

      

      在西双版纳傣族史诗《巴塔麻嘎捧尚罗》中,有关于制陶技艺起源的记载。史诗第十三章“人类大兴旺”的第九节“制造瓷器陶器”中,对傣族先民创造陶器的过程作了生动记录。它在叙述了傣族先民学会盖房、种稻、养畜以后说:人每天吃饭,人每天喝水,没有碗和锅,用什么来装?叶子太软了,树皮太脆了,装不了汤水,快用土做碗。水边有黑土,黄土和黑土,是大地的污垢,人啊去取来,用它捏“万”,用它捏“莫”,用它捏“盎”。(注:“万”,傣语,即碗;“莫”,傣语,即锅;“盎”,傣语,即土盆。)史诗记载,傣族先民制造土陶的过程并不是一帆风顺的,用土做的碗、锅、盆并不能立即使用,它不仅太重,而且用来装水,就“被水吃啦”,“随水跑啦”,用生动形象的语言准确地表现了没有经过阴干、烧制的泥土做成的碗、盆、锅,装水还原、被水浸坏的情况,非常具有民族特色。史诗还说,如今土做,也得晒干后再用火烧它,使土变轻,装水水不吃,人用也好用。告诉你们吧,这叫做贡万,这叫做贡莫,这叫做贡盎。(注:“贡万”,傣语,即烧碗;“贡莫”,傣语,即烧锅;“贡盎”,傣语,即烧盆。)史诗又说,从那时候起,人学会了捏碗,人学会了烧锅,一代教一代。[ 岩温香:《西双版纳—勐巴拉娜西民族文化丛书之民间工艺文化》,昆明:云南教育出版社,2006年,第29-30页。]从这里,我们不难看到傣族先民制陶的发展过程,而且傣族先民制陶的方法,也是一代传一代地保留至今。

      

      在西双版纳,关于制陶技艺的起源,也流传着这样的传说:在景洪县曼勒寨有一对傣族夫妇,在澜沧江畔达磨飘摆渡,划船为生。夫妻俩每天都用竹筒做饭、竹筒烧水,久而久之,他们觉得用竹筒做饭、烧水只能使用一次,需要经常上山砍伐竹子,很不方便,于是傣族妇女想办法用土做了一个土锅来试着烧水,可是土锅在火上烧了一会儿,便炸裂漏水了。不过,有几块碎片摔在火堆里,被烧成了坚硬的陶片,经过火烧过的陶片,不易破碎,就这样,傣族妇女经过多次反复实践,就慢慢了解了土坯锅必须要经过火来烧制,才能烧成陶器,用来煮饭、烧水。[ 戴江,杨志松:《云南土锅》,《今日民族》,2011年,第11期,第22页。]

      

      对于傣族传统制陶工艺,笔者曾在云南省红河州元阳县的那里村、西双版纳州景洪市的曼斗村和曼阁村进行过实地调查。三个村子都保存有傣族手工制陶的传统技艺,但也存在着区别。

      

      元阳那里村是元阳马街乡北面河谷地带一个有20多户人家的傣族村。位于红河南岸,离元阳县城南沙大约15公里。那里村至今仍保留着原始的泥条盘筑制陶工艺全过程。整个制陶过程,从挖泥土、捣细成粉、拌和、泥条成型、拍打纹饰、晾干、焙烧等全由本村中老年妇女操作,男人不准参加。在那里村,一般都是年老的妇女从事制陶,并且平时不制作陶器。一年制作的陶器只有一百多个,平时制好的陶器并不立刻就烧制,而是将其晒干或阴干后储存起来,等到每年十一月份的土锅节时再一起烧制。那里村制作陶器的老年妇女年级都在60岁左右,而30-40岁的中年妇女在制陶时只是承担挖泥土、捣细成粉、过筛的工作,制作陶器则是由年老的妇女来承担。

      

      西双版纳的曼斗村中,仅存玉孟一家还在继续制作传统傣族陶器。玉孟家是一个典型的家庭作坊,她在幼年时代就耳濡目染外公制作陶器。1982年,玉孟和周边村寨的二十多人一起到曼阁村岩罕滇家的作坊学习制陶,半年后回到家中开始自己制陶。现已将手艺传给女儿、儿媳。玉孟的土陶采用傣族传统的慢轮制坯工艺,平地堆烧法,其制作的土罐、土锅、水壶等,具有传统的民族特色,主要用于傣族传统日常生活和佛寺里祭祀。1996年,玉孟还曾应邀到日本参加“世界陶瓷博览会”,现场展示了陶器的制作和烧制的方法,受到了高度的关注和赞扬。2005年她被云南省文化厅命名为“民族民间美术师”。

      

      西双版纳的曼阁村中也仅岩罕滇家从事制陶。岩罕滇是玉孟的表哥,出生于制陶世家,其父是专为宣慰司制作陶器的曼勒寨制陶老艺人,岩罕滇秉承祖业,并将其手艺传给了女儿、女婿、儿子,除自己的作坊外,他还与家人建立了一个小型傣族陶器加工厂。在传统制陶造型上有所创新和发展,所设计和制作的土陶工艺品精细、略带夸张而显生动活泼,特别是他根据现代生活需要,制作的茶壶、茶具、茶罐、大象、孔雀、凤凰、人物造型等土陶制品深受当地人们的喜爱;他还对烧制工艺进行改良,采用窑烧的方式,他的傣族陶器加工厂里有两个立式窑(一个馒头窑,一个龙窑),能批量生产陶制品。1987年,岩罕滇的作品参加第一届中国艺术节,深受美术界人士的赞赏。1999年他被云南省文化厅命名为“民族民间美术师”。

      

      傣族制陶性别分工的民族考古学分析

      

      傣族制陶技艺最突出的特色为慢轮手工制作,器物表面均用有纹的木拍拍打出印纹,与南方新石器遗址出土的印纹陶器相一致,因此被考古学家认为是了解我国新石器时期制陶技术的突破口,一直以来都是考古学家们关注的焦点。上世纪50 年代以来,考古学者对傣族的原始制陶先后进行了数次调查研究,李仰松先生调查云南佤族、傣族、彝族及海南黎族原始制陶工艺,结合仰韶文化的制陶工具发现,研究史前时代的制陶技术发展史的不同阶段,从制陶工艺进行民族考古学研究。[ 李仰松:《从瓦族制陶探讨古代陶器制作上的几个问题》,《考古》,1959年,第5期。]此后,张季[ 张季:《西双版纳傣族的制陶技术》,《考古》,1959年,第9期。],林声[ 林声:《云南傣族制陶术调查》,《考古》,1965年,第12期。],傣族制陶工艺联合考察小组[ 朱海、刘可栋、张福康、叶宏明:《云南省西双版纳傣族和西盟佤族原始制陶工艺考察报告》,《陶瓷研究与职业教育》,1982年,第4期,第41-51页。],徐康宁[ 徐康宁:《勐海傣族的制陶术》、《景洪曼斗寨傣族的制陶术》,云南省编辑委员会编:《西双版纳傣族社会综合调查(一)》,云南民族出版社,1982年,第39-47页。],先后对傣族传统手工制陶进行调查研究。上述学者对于傣族传统制陶术的研究主要是对基本情况的介绍和对制作工艺、制作过程的描述,并未关注傣族传统制陶术中所包含的深层文化意义。我国陶器考古一向重视技术史的研究,很少关注陶器上所反映的社会史信息。汪宁生先生自上世六十年代开始一直关注傣族制陶工艺的研究,他早期对傣族传统制陶工艺调查以后写作的《傣族的原始制陶术——兼谈中国远古制陶的几个问题》主要对傣族制陶过程及其考古学意义进行的解释。[ 汪宁生:《傣族的原始制陶术——兼谈中国远古制陶的几个问题》,《民族考古学论集》,北京:文物出版社,1989年,第178页。]此后,汪宁生借鉴美国民族考古学家朗爱克对菲律宾卡林阿人制陶研究的经验,根据自己多年来对傣族制陶的研究,运用民族考古学的方法,从陶器的生产者和使用者、陶器的分配和交换、制陶的专业化、陶器的标准化、陶器和族群识别、陶器与社会变迁六个方面进行讨论,使傣族制陶的研究不只关注技术史而兼顾社会文化的研究。[ 汪宁生:《云南傣族制陶的民族考古学研究》,《考古学报》,2003年,第2期。]

      

      傣族制陶除具有特色的慢轮制作工艺外,在制作中还存在着性别分工现象。通过对元阳县那里村、景洪曼斗村和曼阁村这三个傣族村寨的实地调查,以及参考以往的傣族制陶调查后能够发现,传统的傣族制陶都是由妇女单独完成的,男人一般都不参与制作,在烧制陶器的时候也不能观看,否则陶器就会破裂。在技艺的传承上,虽然现在没有什么限制,但是以前一直都是严格的遵循传女不传男的规矩。当地人对于这种现象的解释是制陶在男人看来是副业,是女人做的活,男人不愿参与到其中的。一些学者认为这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了原始社会时期的男女社会分工[ 徐康宁:《勐海傣族的制陶术》、《景洪曼斗寨傣族的制陶术》,云南省编辑委员会编:《西双版纳傣族社会综合调查(一)》,云南民族出版社,1982年,第43页。],认为这是母系氏族社会向父系氏族社会过渡的残余。持这种观点的学者主要受摩尔根《古代社会》和恩格斯《家庭私有制和国家起源》一书中社会进化理论思想的影响,将史前社会的发展认为是从母系社会向父系社会发展的直线过程。而这种观点也越来越被怀疑其可靠性。汪宁生先生1986年6月在美国参加“古代中国和社会科学一般法则”讨论会上提交的《仰韶文化葬俗和社会组织的研究》一文,是中国学者第一篇有关中国古代社会性别研究的考古学英文论文。他对仅凭葬俗就认定仰韶文化属于母系社会的说法表示存疑,认为我们应该注重普遍性的事物,采用民族考古学的方法进行类比,研究问题要从实际出发,永不满足于现成的结论。他在论文的结语中还写到:“摩尔根《古代社会》一书出版至今已有一百零八年,我们当然不能继续采用其中已被事实证明是不正确的说法和那陈旧的模式。”[ 汪宁生:《仰韶文化葬俗和社会组织的研究》,《民族考古学论文集》,北京:文物出版社,1989年,第130页。]复旦大学的陈淳也认为,中国考古学在性别的研究方面,过去与性别相关的研究如母系社会和性别劳动分工的解释,难免受意识形态影响而囿于摩尔根对母系社会早于父系社会论述的先入之见[ 陈淳:《美国性别考古的研究及启示》,《东南文化》,2010年,第6期,第44页。]。

      

      在《云南傣族制陶的民族考古学研究》中,汪宁生先生叙述说,西双版纳宣慰街附近的曼勒寨和曼角寨制陶原来都是由妇女来承担,但曼角在1980年代改制彩釉屋顶饰件后,就变为了男子全天工作。对这种现象,他进行了调查,得出的结论是由于需求增加,从制陶中得到的报酬也多于从事农业活动所得,于是男子脱离了原来的农业劳动,终日为之。而妇女之所以不做,并不是由于她们不会,而是由于她们还要带孩子,饲养猪鸡,不能整天从事制陶的工作。他认为这是制陶由妇女的工作转变为男人工作的原因之一。他还认为专业化的特点是全日制的工作, 而且工作者的生活来源完全依靠这项工作,而非全日制制陶另有其他职业为生活来源的便属于非专业化或业余工作。制陶专业化与制陶技术(手制或轮制)关系不大,世界上有些民族手制陶器技术极为原始,却有类似专业化的制陶业。[ 汪宁生:《云南傣族制陶的民族考古学研究》,《考古学报》,2003年,第2期,第256页。]

      

      宋兆麟先生也曾对西双版纳宣慰街的曼勒进行过实地调查研究,在他调查时,整个村子几乎都会制陶,而且由女人承担,男人只是帮着挖土。当地人解释说这是家庭副业,由妇女做就行,男人不用帮忙。西双版纳的文献记载制陶是由女性负责,并没有关于男性不能从事的禁忌,但男人做了就会被人瞧不起。宋兆麟认为之所以这样,是因为手工制陶是一种比较原始的工艺,由女人来负责。技术进步,改为拉坯,使用陶车、快轮之后,技术就变得专门化,需要由专人来承担,并且需要体力和技巧,因此就导致了制陶工作由女性承担转为由男性承担[ 笔者曾就此问题采访过宋兆麟先生,上述内容节选自对宋兆麟先生采访。]。

      

      实际上,全世界大部分的传统制陶都是由单一的性别来承担的,要么男性,要么女性,几乎绝大部分都是由女性来承担。制陶中这种男女之间的性别分工在全世界大多数地方都是普遍存在的。对于制陶中存在的性别分工,也受到外国民族考古学者的关注,他们对制陶性别分工的研究,能给我们研究傣族制陶提供借鉴。

      美国学者罗泰2012年4月27日在北京大学关于“家庭关系与性别”的讲座中,提到了这样一个案例:一位瑞士的考古学家研究陶器上的指纹,然后把这些指纹都提取了之后,找到警察和他们合作研究之后发现,在青铜时代的早期,每个家族给自己制作陶器的时候,每个制造陶器的人都是女性;然后到青铜时代晚期和铁器时代早期,出现大规模陶器制作的时候,制作陶器的人就突然都是男性了。罗泰认为,这个研究一方面证明社会阶层分化、社会专业化、社会复杂化的过程;另一方面也是阐明了男女之别的一个构成。[ 罗泰:《家庭关系与性别》http://www.kaoguwang.com/html/395.html。]

      

      美国民族考古学家Kramer等人也认为制陶性别上的分工和专业化有关,但专业化的原因可能是和时间、精力和资本有关,或是宗教、思想上的原因造成的。她认为在世界上的大多数的地区,制陶都是由女性来承担的,只是在少部分的地区是由男子来承担的,由男子来承担的原因一般是和宗教有关的。如在中东地区的穆斯林国家,制陶是由男子来承担的,这是因为制陶被认为有很大的流动性和可视性,根据伊斯兰国家的风俗,妇女只能够呆在私人领域,这可能是阻碍当地的妇女参与到制陶中的重要原因。[ Carol Kramer, Ceramic Ethnoarchaeology, Ann.Rev.Anthropol. 1985. 14, pp.80.]景洪也是存在这种宗教上的分别的。只有男人能够制作和寺庙、宗教有关的陶器,妇女是不能够制作这些陶器的。所以我们在玉孟家看不到岩罕滇家所制作的许多宗教方面所使用的陶器。

      

      这种性别上的特殊化,是由于思想上的原因所造成的观点,也存在一定的合理性。在《嫉妒的制陶女》这本书中,列维-斯特劳斯记载到:著名陶器学者G.M.福斯特写到,即使在当今的墨西哥,“在这个陶器制造非常普遍的国家,就是制陶人自己也有些自轻自贱, 那些不从事这个行当的人更是轻视他们……”[【法】列维-斯特劳斯﹕《嫉妒的制陶女》,刘汉全译,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6年,第37页。]。同样在Cramer的“ceramic ethnoarcheaology”这篇文章中,她也写到“they(the potters) are often near such other potentially esthetically displeasing areas as abattoirs, tanneries, cremation grounds, and middens.”[ Carol Kramer, Ceramic Ethnoarchaeology, Ann.Rev.Anthropol. 1985. 14, pp.81. ] 

      

      根据我们实地调查的情况来看,傣族制陶也存在着这样的情况。制陶技术按照傣族传统是传女不传男的。并且制陶被看作是一种副业,是女人做的活,男人一般都是不参加的,在一些村寨中,男人甚至在整个过程中都不会出现(据在云南红河州元阳县那里村所作调查)。同时制陶人也存在着自轻自贱的现象,我们在西双版纳的曼阁村调查时,村里的制陶艺人岩罕滇说自己的工作是玩泥巴,而村子里的年青人虽然看着岩罕滇家的效益不错,但是也没有人愿意学。所以制陶可能是由于被看作是一种低贱的工作,而没有男人愿意来从事这项工作,从而导致其成为女性的一种特殊职业。

      

      美国新考古学家的早期研究,曾试图用陶器来推断史前社群的居住形态。他们认为:如果原始社会的陶器生产主要是由妇女从事的家庭手工业的话,在母系社会中制陶知识只能在母女之间的家族中进行传承,那么从母居的社会体制会使得陶器技术和形制非常稳定。而父系社会的妇女都来自其他的家庭,所以陶器技术和形制会表现出随机的特点。[ 陈淳:《美国性别考古的研究及启示》,《东南文化》,2010年,第6期,第39页。]这样的研究方法,李光周曾借鉴台湾垦丁遗址的研究,首开台湾新考古学研究的先河。但傣族制陶由于目前缺少相关考古发掘材料的支持,我们暂时无法采用这样的方法进行研究。

      

      制陶性别分工的结构人类学分析

      

      制陶中的性别分工不仅受到了民族考古学者的关注,也受到了结构人类学大师列维-斯特劳斯的关注,他通过分析研究印第安人各个族群关于陶器、夜鹰、树獭各种各样的神话传说,完成了其著作《嫉妒的制陶女》,不仅给制陶的性别分工研究提供了丰富的民族学对比材料,也从结构人类学的角度,对制陶的性别分工作出了更为深层次的解释,认为这是由于男女之间原始的二元对立分类,产生了这种工作上的对立。

      

      在《嫉妒的制陶女》中,列维-斯特劳斯写道:在美洲的大部分的土著部落里,也是由女性来承担制陶的责任,之所以主要是由妇女来承担,他赞同卡斯滕的观点。卡斯滕认为女性与陶器之间存在着这种等同性:“制造陶器和使用陶器的责任都交给了印第安女人,因为人们制陶用的黏土就像土地一样,是属阴的——换句话说,黏土具有女人的灵魂。”卡斯滕还说:“在制陶重任在身的女性与她们使用的土壤和黏土之间,有着一种有趣的连接。在印第安人的思维中,陶器就是一个女人。” [【法】列维-斯特劳斯﹕《嫉妒的制陶女》,刘汉全译,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6年,第10页。]《嫉妒的制陶女》所记录的神话中,有些神话是说陶土来自一个女人的粪便、尸体或灵魂,或者是来自一个女人跌落时丢下的装满黏土的篮子;另有一些在舒阿尔人中间流传的神话说,制作陶器的女匠人用黏土造出了女性生殖器。这些都证实了制陶和妇女存在着紧密的联系。

      

      《嫉妒的制陶女》还记载:“对于世代居住在上密西西比的苏语语族的这些印第安人来说,制作陶器是一种神秘而神圣的活动。只有女性可以参加。她们的参与权是从别的女性那里获得的,最经常的是从她们的母亲或姨母那里获得的,她们的母亲或姨母也是从别的女性那里获得参与权的。”[ 同上,第18页。]

      

      对于制陶的禁忌,《嫉妒的制陶女》记述到:“同样生活在安第斯山山麓但更加靠近南方的尤鲁卡特人对制陶同样也抱有非常严谨而慎重的态度。陶器只能有女性来制作。在不是收获季节的农闲时节,她们非常庄重地外出去寻找陶土。在制作陶器时,出于对雷霆的恐惧,也是为了避开外人的目光,她们隐蔽到偏远的地方,建起窝棚,举行祭祀。工作一开始,她们就闭口不言,保持着高度的沉默,相互间只用手势交流。因为她们相信,只要一出声,哪怕只是只言片语,正在烧制的陶罐就会破裂。”[ 同上,第37页。]

      

      通过对南美洲的土著居民神话的研究,列维-斯特劳斯认为是出于男女之间的嫉妒才产生了这种男女之间的分别。“神话和认识将陶器和陶器的制作与妒嫉联系在了一起。希瓦罗人的一些关于陶土起源的神话,讲述了夫妻嫉妒的起源。据说陶土来源于一个女人。有的说这个女人有两个丈夫,有的说这个女人有一个丈夫和一个追求者。他们每个人都想独自占有她,而对另一个满怀妒意。从女人这方面看,这位被视为大地之母、陶艺制造的祖师母、为人类贡献出陶器的女施主,对受她庇护的单个女子或一些女子,则表现出一种爱之甚深、欲独占其全部感情而不容其有所旁移的嫉妒之情。要不,她就表现出刻薄、苛求、吹毛求疵。”[ 同上,第21-22页。

      

      作者简介:杨明刚,男,助理馆员,1986年4月,人类学硕士,就职于中国国家博物馆藏品保管二部,研究方向藏品保管、民族文物。]

      

      结语:女人为何制陶

      

      通过上文的研究,对于傣族制陶中存在的性别分工,从民族考古学和结构人类学的角度来看,分别由以下原因造成:

      

      从民族考古学的角度来看,无论是我国学者还是国外学者,基本上都认为制陶的性别分工是由于专业化的原因造成的,只是对于造成专业化的具体原因上存在分歧,汪宁生先生认为是由于专业化后需要更多时间的投入使得制陶由女性承担转变为男性承担;宋兆麟先生认为专业化的原因是由于技术的专业化需要更多的技巧和体力,导致了制陶性别分工的转化;美国的Kramer等人也认为制陶性别上的分工和专业化除了和时间、精力、资本有关外,还可能有宗教、思想上的原因。

      

      从结构人类学的角度来看,列维-斯特劳斯认为制陶的性别分工是由于嫉妒的原因产生的,这主要是基于他对南美洲的神话分析之后得出的结论。他认为产生这种情形的深层原因是男女之间原始的二元对立的分类产生了这种工作上的对立,他的主要依据是对神话传说的结构分析,找出隐含在神话传说背后的深层的二元对立的联系。傣族制陶在制陶的禁忌方面和列维-斯特劳斯的神话传说有一定的相似性,但是由于缺少傣族的关于制陶方面的传说资料,所以我们并不能确定傣族制陶之所以由女性承担是由于嫉妒导致的。我们只能够猜测存在着这样的可能性,但有待进一步资料收集后的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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