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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成果

《中国民族博物馆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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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中国北方草原最初崛起的游牧民族——东胡人的青铜文明(安英 安丽)

      广阔、美丽的内蒙古草原是中国古代北方东胡、匈奴、鲜卑、契丹、蒙古等各游牧民族活动的大舞台,他们交替承接,在这片土地上创造了辉煌的历史篇章。东胡是内蒙古东部地区最早见于史籍的民族,最早出现于商代,春秋战国时期进入鼎盛,成为东部草原最强盛的游牧民族,并首创草原部落联盟国家。

      在中国早期青铜文明中,不仅在中原黄河流域有著名的商代青铜文明,在北方西辽河上游的西拉沐沦河和老哈河流域,也存在着自上个世纪六十年代以来被人们逐渐发现和认识的东胡民族早期青铜文化,其独具特色的王权礼器、军事器械、生活器皿、装饰品和车马行具等青铜制品,将草原游牧民族的青铜文明推向了顶峰。考古学界称之为夏家店下层和夏家店上层文化,成为中国北方人类文明最重要的标志之一。

      一、 夏家店下层文化中的青铜器

      距今4000年前的夏家店下层文化,是以夏家店遗址的发掘而命名的。其活动范围以古老的西拉沐沦河流域以南的广阔沃土为中心,向外扩展,东至辽阳省西部,南达京津地区,西到河北省张家口以东,北至西拉沐沦河流域的广阔地域。至今发现的夏家店下层聚落遗址达数百处,其中以内蒙古赤峰地区的分布最为密集。最初的民居形式为简陋的半地穴式房屋,后来逐渐改为夯筑与土坯结合的房屋,其大都座落于临水的高地或山岗,周围设有壕沟或围墙等防御措施,其中城堡百余座。这些建筑居址多有重叠的现象,即在原有基础上进行改建或重建新的建筑,最多的可达四、五层。随着岁月的累积,这里形成高达数米的台地,使夏家店下层在不同发展阶段的文化遗迹清晰地呈现在文化层中。此时夏家店下层的先民们已由原始氏族社会步入了城邦奴隶制时期,经济生产以农业为主。在夏家店下层文化遗址中,除有各种类型的石器、骨器、素面陶器、彩陶器外,还伴有青铜器的出土,这说明在四千年前,夏家店下层文化的先民们就已掌握了冶炼青铜的技术,其由最初工艺简单的小件青铜器物发展到合范铸造较小的青铜器,为后来铸造大型青铜器打下了基础。

      在内蒙古夏家店下层文化遗址中,最引人注目的是在赤峰市克什克腾旗土城子出土了一件高53.5厘米的青铜甗,其外表浑厚,口沿部有两个对称的竖耳,器腹上部装饰三道弦纹,下部袋足形制与夏家店下层文化陶鬲相似,每个袋足上装饰有上宽下尖的弦纹二道。整体用三范铸成,有明显铸缝,因制作比较原始,可视为夏家店下层文化大型青铜容器的早期作品。(图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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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图一:青铜甗( 夏家店下层文化,内蒙古赤峰克什克腾旗出土)庞雷摄影

      赤峰市翁牛特旗敖包山也出土了一件高66厘米的青铜甗,上有二竖耳,有烟熏痕迹,应为实用并兼做礼器之用。器腹内铸刻有一个十字纹徽帜和另一个在商晚期卜辞中出现过的文字,说明该方族进入商代后,同商民族联系密切,应是商代北方一个重要的“商世邦国”。(图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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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图二:十字纹青铜甗(夏家店下层文化,内蒙古赤峰翁牛特旗出土)孔群摄影

      同时在敖包山出土的还有一件高67厘米的青銅鼎,口沿部有二竖耳,三柱足,腹部饰三道弦纹,亦为夏家店精美的礼器。此三件大型青铜礼器铸缝明显,内外范的定位方法与中原商器截然不同,相比之下,铸造工艺较之更为原始。有专家认为,这些大型青铜器的铸造最迟不会晚于公元前十四世纪,甚至可达殷墟早期,当为与黄河流域商代早期青铜文明同时并存的北方青铜文明,在我国冶金史上占有十分重要的地位。
    至商朝后期,夏家店下层文化的先民们突然消失了。是举族迁徙,向更广阔的地方发展去了?还是其他什么原因?此为考古界留下了一个有待揭晓的谜团。

      二、 夏家店上层文化中的青铜器

      继夏家店下层文化出现的是夏家店上层文化,这一阶段相当于中原西周、春秋战国时期。夏家店上层文化先民们应为文献记载的山戎——东胡系,他们大约自商周之际进入西拉沐沦河流域。这一阶段是蒙古草原青铜文明的繁荣昌盛时期。

      东胡族青铜制造源地在赤峰市林西县大井古铜矿,从采矿、选矿、冶炼、铸造为一整体系列。在此2.5平方公里范围内有四十余条古采矿坑,矿坑大多7至9米深,其中最长的是102米。地面上遗留的石质工具俯拾皆是,足以可见当时采矿规模之宏大。铜矿的采掘工具主要是不同种类、大小各异的石器。大型石锤是坑道的主要开掘工具;中型石锤、镐用来剥落矿石;小型石锤、镐主要用于选矿和粉碎矿石。冶炼遗址中分布着密集的炼炉遗址,其中有椭圆形、马蹄形、多孔串窑式炼炉。炼炉及周围不仅随处可见炼渣、木炭,还有坩埚碎片和陶范。说明在二、三千年以前,夏家店上层文化的先民们已在这里用粗糙的石质工具开采铜矿,冶炼并制造青铜器。从当地出土的大量精美的青铜器中,可以看出东胡人发达的青铜制造业和浓郁的草原文化风格,其冶炼技术并不逊色于当时的中原地区。另外从冶炼青铜的遗址中还出土有为提高炉温而使用的鼓风设施和工具。如考古人员在大井古铜矿附近的翁牛特旗黄土梁,发现一座青铜工匠的墓中除了丰富的随葬品外,还有墓主人生前用过的一件红陶鼓风管和一套铸造铜器的石范。石范多数是两块模子套合在一起的复合模具,其中有制造斧、铃及连珠形装饰品等不同形制的模具。其红陶鼓风管风口部位弯曲,为马头形。考古人员结合大井铜矿遗址的炼炉进行测试,若进风口贴近地面,则马头形鼓风口必须仰起,才能把风灌进去。这些均为研究早期青铜冶炼技术提供了宝贵的实物资料。(图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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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图三:红陶鼓风管及石范(夏家店上层文化  内蒙古赤峰翁牛特旗黄土梁出土)孔群摄影

      在夏家店上层文化遗址出土有大量石器、骨器、玉器、陶器、青铜器、金器等大量珍贵文物。其中青铜器中以兵器最为多见,还有青铜车马具、工具、生活用具等。另外从当地出土的一些具有中原地区风格的青铜礼器看,当时的东胡族不仅自己开矿冶铁,制造青铜器,还与中原交换一些青铜礼器。

      在内蒙古赤峰地区宁城县小黑石沟一带发现的大量东胡遗址墓葬群,出土有青铜器物千余件之多,其中有小黑石沟出土的西周时期的“许季姜”青铜簋,高25厘米,口径21.4厘米,形制为宽垂腹,下连方形底座。器腹两侧有兽形耳,前后各有一变形兽面纹。器内底部有铭文3行16字,主要为许国季姜所铸器等字样。(图四、图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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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图四:“许季姜”青铜簋(夏家店上层文化 内蒙古赤峰宁城县出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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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图五:“许季姜”青铜簋底部文字,庞雷摄影

      另有一件从赤峰小黑石沟出土的方形奴隶守门兽纹青铜鼎,通高9厘米,口径长12.7厘米、宽9.7厘米。底部为四兽足,正面靠下部有扁长方形双开门,两扇门上分别铸有奴隶和兽面纹,背面装饰镂空夔纹,器腹饰夔纹,两侧有十字分隔的镂空窗形。(图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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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图六:奴隶守门兽面夔纹青铜方鼎(夏家店上层文化 内蒙古赤峰小黑石沟出土)孔群摄影

      小黑石沟出土的春秋时期的兽形青铜斗高24.6厘米,口径17.6厘米,斗盘浅平,敞口,喇叭形圈足,斗盘口沿铸有11个长吻立兽。(图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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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图七:兽形高足青铜斗(东胡族  春秋 内蒙古赤峰地区出土)庞雷摄影

      上述内蒙古赤峰宁城县小黑石沟出土的象征王权的青铜鼎、青铜簋、青铜罍、青铜壶、青铜豆、青铜洗等中原风格的礼器,表明东胡王国的统治中心就在小黑石沟一带,其奴隶制政权在不同程度上吸纳了中原礼制的内容。虽然东胡与中原地区保持着密切的交往,其文化的影响和渗透是显而易见的,但夏家店上层青铜文化的基本内涵,还是属于草原文化类型的,这从东胡墓葬中大量出土的鹰、马、鹿、野猪等动物纹青铜饰件以及动物咬斗纹青铜牌饰可以证明。夏家店下、上层文化遗址出土的大量青铜器,不仅反映出北方东部草原青铜文明的兴盛发展,而且也能够说明春秋战国时期的东胡人,已经建立了极具规模的草原王国。(图八、图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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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图八:虎鴞咬斗纹青铜饰牌(东胡族  春秋战国 内蒙古赤峰地区出土)庞雷摄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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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图九:车马纹青铜牌(东胡族  战国 内蒙古赤峰地区出土)

      三、东胡族的青铜生活器皿和祭器

      夏家店上层文化的先民——东胡族进入西拉沐沦河流域后,主要以游牧经济为主,牧放马、牛、羊等家畜,畜牧业很发达。另外他们也从事一些粗放的农业生产,从当地出土的青铜手锄、青铜斧、石磨盘、陶炊具可证实这一点。东胡人的饮食除粮食、肉类外,还搭配有各种副食。在宁城县一带曾出土有连铸一体的马钮青铜连罐,其中有两连罐、三连罐、四连罐几种形制,盖顶饰立马形钮,这种连罐系存放食物的器皿。在出土时考古人员发现有的连罐内盛有绿色植物混合物和肉类等混合物,经中科院专家鉴定,联罐内原盛有鱼、肉、韭菜、瓜果等食品。当考古人员开启山韭菜罐时,还有一些淡淡的气味。据有关专家分析,这种特殊形制的联罐,可能与部落联盟有关。由于东胡族是由许多部落组成的群体,结盟应是他们政治、军事生活中的大事,而盟器的出现,或许是部落联盟活动的反映,当然也不排除作为礼器的可能。(图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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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图十:马钮青铜三连罐(东胡族  春秋战国 内蒙古赤峰地区出土)庞雷摄影

      从赤峰敖汉旗新惠乡铁匠沟还出土了一组半浮雕野猪形青铜饰牌,长2——6.1厘米、高3.2——3.8厘米,其中一件为双猪交媾形。野猪吻部长而前突,有獠牙,阴刻双眼,鬃毛,背面有双钮,有穿带使用痕。这组形象生动的野猪形饰牌反映出狩猎业仍是东胡人的生产方式之一。(图十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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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图十一、雌雄野猪纹青铜饰件(东胡族  战国 内蒙古赤峰地区出土)庞雷摄影

      在东胡游牧王国里,为了祈求人口兴旺、民族强盛、收获丰足,生殖崇拜自然会出现在他们的思想意识里。在赤峰宁城县南山根出土的一件阴阳曲刃青铜短剑即如此。剑柄两面分别雕铸出男女裸体立人像,并突出性器官,由此称为“阴阳短剑”。(图十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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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图十二、青铜阴阳剑(东胡族  春秋 内蒙古赤峰地区出土)孔群摄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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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图十三:祖柄青铜勺(东胡族  春秋战国时期 内蒙古赤峰地区出土)孔群摄影

      东胡人青铜文化的内涵还反映在图腾崇拜和对祖灵的祭礼中。在赤峰克什克腾旗龙头山遗址发现了大量祭祀坑,并殉以人牲。其中一位墓主人胸前放置一件高20、长31.5厘米的大型青铜奔鹿形饰牌,这是目前草原上发现的最大一件动物形饰牌。此铜鹿摆放的位置说明了鹿是墓主人所信仰的崇拜之物,并与部族图腾崇拜或墓主身份、权位有关。(图十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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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图十四:青铜大角鹿(东胡族  西周 内蒙古赤峰地区出土)孔群摄影

      四、东胡族的青铜兵器

      东胡是个尚武的民族,这从赤峰宁城县南山根等地出土的青铜兵器和武备器具可以看出。东胡所用军事武备十分精良,其中出土的青铜头盔为圆弧顶,顶上有兽形或方形带孔钮,两边下延为护耳,底边各有二穿。头盔整体厚重,戴系牢固,当是东胡将士作战时使用的防卫器具。(图十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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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图十五:青铜盔(东胡族  春秋战国 内蒙古赤峰地区出土)庞雷摄影

      在宁城县南山根等地出土有大量轻捷方便的青铜短剑,其为夏家店上层文化的典型代表。有单鞘单剑、双联鞘双剑,不带鞘的青铜短剑等。短剑形制多为刃部两侧有角状凸起的曲刃,这种曲刃剑在战争中能够增强杀伤力。剑鞘和剑柄多装饰有精致的纹饰,其中南山根出土的一件中脊起棱,剑鞘正面装饰浮雕勾连雷纹,背面有五个三角形镂孔。另有双联鞘曲刃青铜剑,通长50厘米,宽10厘米,曲刃剑身形制同上,双联鞘正面分布排列数个三角形镂孔。另有虎纹曲刃青铜短剑,长约34厘米。其柄手铸成二只对合的卧虎纹,虎身的纹饰很明显,虎爪与剑的中脊相接,十分精致美观。(图十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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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图十六:双虎柄双鞘青铜剑(东胡族  战国 内蒙古赤峰地区出土)

      赤峰宁城县南山根小黑石沟出土了一件春秋时期的管銎青铜钺,其通长13.5、管銎长12厘米,銎下端有两个钉孔用以固柲,銎内还有残存着木柄。(图十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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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图十七:青铜钺(东胡族 春秋   内蒙古赤峰宁城县小黑石沟出土)

      东胡兵器中除各种青铜刀外,还有素面和动物纹的青铜戈、青铜箭镞等。从这些兵器看,其不仅具有强劲便捷的实用性,也具有很强的艺术装饰性,反映了东胡族高超的审美艺术水平和兵器的铸造技术水平。

      五、东胡族的青铜马饰具

      在东胡族的经济中,养马业是最受重视的,其对马的驾驭和车马具的制作,在北方游牧文明史上开创了先河。根据考古资料,东胡的先祖在新石器时代晚期的氏族社会时期,就已驯化和饲养了马匹,在商周时就会驾驭马,最初主要用于车驾。东胡至西周时发明了骑马术,春秋战国时广为普及,骑术也越来越精湛。在大兴安岭南段的岩画上,可看到绘刻有许多春秋战国时期东胡民族骑马的岩画,真实而生动地反映了当时的情景。

      古人驯马,最先采用的工具是用皮条编结的网状络头,主要从马的头部控制和驾驭马匹,络头起初没有马衔、马镳。至西周时,在东胡族中开始出现了完备的青铜马面饰。如赤峰宁城县出土的一套青铜马面饰,其中包括人面形当卢(马面中部上宽下窄的面具,用以防箭击并起装饰作用)、马衔、固定在马面两颊的马镳、用于前额防箭击的圆形铜牌等。(图十八)此套马面饰说明在西周时,北方草原所用的马面饰就已相当完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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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图十八:青铜马面饰(东胡族  春秋时期 内蒙古赤峰地区出土)孔群摄影

      在东胡人的墓葬中不仅有许多青铜马面饰和青铜车马具,在岩画中也可看到马鞍韂的形制,这些均反映出东胡对马匹使驭的普遍和成熟。骑马术和马鞍饰具的发明给包括东胡在内的北方游牧民族的生产、生活、政治、军事都带来了一系列变化,这是东胡族逐渐强大的根本原因。

      由于骑马术的普及,东胡骑兵开始活跃于中国北方草原。骑兵的出现,在中国军事史上有着划时代变革的重要意义。东胡骑兵骑术高超,灵活自如,同时还具有骑战的武器装备。他们同燕赵两国行动缓慢的步兵与车兵相对抗时,显示出极大的军事优势,并因此成为中原诸国的劲敌。赵武灵王由此大胆改革,效法胡服骑射。赵国学习胡人的骑射技术,然后以此对东胡进行抗击。

      战国时期东胡势力所及,北起兴安岭,东到辽宁东部,西至山西北部,西逼匈奴,南抵河北北部,与燕、赵两国抗衡,迫使燕赵修筑长城抵御其南下,可见其军势的强盛。

      秦始皇统一六国时,东胡人仍是雄居北方草原东部的强盛游牧民族。西汉初年,大约在公元前206年左右,东胡因屡次进犯匈奴,并骄狂轻敌,被匈奴王冒顿单于一举击败,导致其部族星散,联盟解体,东胡王国因此灭亡。其部族后裔又演变成新的游牧民族。

      

      

      安英,现就职于内蒙古艺术研究所。安丽,原内蒙古博物院研究员。

  • 从“海上丝绸之路”文物看东西方文化交流与交融(涂师平)

      中国共产党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强调:推进丝绸之路经济带、海上丝绸之路建设,形成全方位开放新格局。建设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是中国推进新一轮改革开放的大手笔、大战略和大布局。这一战略构想是站在历史高度、着眼世界大局、面向中国与东盟合作长远发展的战略选择,对于深化区域合作、促进亚太繁荣、推动全球发展具有重大而深远的意义。

      研究海绸之路的发展历史,搜寻并解读海上丝绸之路遗留的文物,探究世界多元文化和谐包容的美好记忆,可以唤醒历史记忆,启迪当下和未来。

      一、历史上 “海上丝绸之路”文化线路

      古代东西方交通有陆路和海路两条线路,由于在古代经济交往过程中,中国丝织品是最名贵、最畅销的商品之一,1877年普鲁士学者李希霍芬(Fendinand Von Richthofen)将陆路通道称为“丝绸之路”(Silk Route),得到国际学术界广泛认同,后来海路则被称为“海上丝绸之路”。由于海上丝绸之路往来着陶瓷、丝绸、茶叶、香料等诸多商品,又被称为“陶瓷之路”、“香料之路”、“茶叶之路”、“白银之路”等。a

      历史上的陆上丝绸之路是公元前2世纪至公元16世纪期间,古代亚欧大陆间以丝绸为大宗贸易而开展的长距离商业贸易与文化交流的交通大动脉,是东西方文明与文化融合、交流和对话之路。陆上丝绸之路如今已被列为世界遗产。2014年6月22日,在卡塔尔首都多哈召开的联合国教科文组织第38届世界遗产大会,审议通过了中国、哈萨克斯坦、吉尔吉斯斯坦跨国联合的申报丝绸之路项目,列入《世界遗产名录》。联合国教科文组织世界遗产委员会在最终的审核决议中,明确建议将该项目命名为“丝绸之路:长安-天山廊道的路网”。

      而历史上的“海上丝绸之路”,是指中国与世界其他地区之间的海上交通路线。以中国起点,东通日本,朝鲜半岛,西经东南亚,印度洋地区,直至西亚和东北非。“海上丝绸之路”由两大干线组成,一是由中国通往朝鲜半岛及日本列岛的东海航线,二是由中国通往东南亚及印度洋地区的南海航线。目前中国沿海城市也在联合开展海上丝绸之路申遗。

      在时间演变上,“海上丝绸之路”最早在中国秦汉时期便已出现,发展于三国隋朝时期,繁荣于唐宋时期,转变于明清时期。明代初年,郑和下西洋的壮举见证着中国古代航海的巅峰。十五世纪开始,以葡萄牙、西班牙等国家为主发起的“大航海时代”,使欧洲的航海及造船技术逐渐赶上并超过了东方,万里大洋从此畅若通衢。明清之际,东西方的文化交流和贸易往来展现出新的趋势,中国发挥重要作用的古代海上丝绸之路在辉煌之后,渐渐没入全球化的贸易体系,历经漫长的重待复兴之路,新的海上丝绸之路篇章亟待重写。

      在地理转变上,蓬莱、扬州、宁波、福州、泉州、漳州、广州、北海等八个中国最主要的“海上丝绸之路”城市,因地理位置不同,各自历经地位兴衰转变:汉武帝结束了秦始皇的封闭政策,大举对外经商交往,《汉书·地理志》记载,中国出口船舶“自日南障塞,徐闻、合浦开航”,这是“海上丝绸之路”最早的记载。「1」所以,徐闻、合浦就成为中国汉代海上对外经商交往的最早港口。从公元3世纪30年代起,广州取代徐闻、合浦成为海丝主港,宋末至元代时,泉州超越广州,并与埃及的亚历山大港并称为“世界第一大港”。明初海禁,加之战乱影响,泉州港逐渐衰落,漳州月港兴起。清代闭关锁国,广州长时间处于“一口通商”局面。分析中国海上丝绸之路港口城市的特点,我们可以概括为:“蓬莱:中原文明的海上门户”、“北海:光彩夺目的南海明珠”、“扬州:盛世大唐的‘海丝’奇葩”、“宁波:东亚海域的商贸中心”、“福州:东南福地的控海咽喉”、“泉州:盛极宋元的东方大港”、“漳州:全球化初期的映海明月”、“广州:永不关闭的对外窗口”。

      “丝绸之路”虽以丝绸贸易为开端,但其意义却远远超过了贸易范畴。它把世界各地的文明古国如希腊、罗马、埃及、波斯和中国联系在一起;又把世界文化的发源地如埃及文明、两河流域文明、印度文明、美洲印加文明和中国文明等联系在一起,形成了一条连接亚、非、欧、美的大动脉。通过这些“海丝城市”,中国的丝绸、茶叶、瓷器等物产越洋过海,远销他乡;海外远国的珠宝香料、异兽奇药源源不断输入中国;中外使臣执节往返,各国商人赍货逐利,宗教信徒舍生弘法,多种文化融合包容……

      目前,海上丝绸之路已成为一个含义丰富的学术概念,涵盖海外交通、航海科技、宗教、民俗、中外陶瓷、城市发展、区域经济等众多课题。

      二、从舶来品看中国的文化包容

      通过“海上丝绸之路”,世界各地风物、文化大量输入中国,舶来品主要包括:琉璃、猫眼石、明珠、象牙、香料、宝石、水晶、玛瑙、琥珀、骆驼皮、乳香、没药、安息香、沉香、檀香、卢荟、胡椒等。从至今遗留的“海上丝绸之路”舶来品文物中,我们可以发现许多明显带有异国风情的文物。

      海外的各种珠宝料器是最早通过海上丝绸之路引入中国的大宗舶来品,作为装饰品,它们带来了浓烈的异域情调。比如,广西北海合浦县的汉代墓葬出土了琉璃、水晶、玛瑙等大量的舶来品装饰品,充分说明了北海合浦在中国“海上丝绸之路”中的独特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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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图一 1975年合浦县堂排出土西汉橄榄形红花玛瑙穿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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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图二  西汉金花球串饰(据考证其焊接制作工艺都源自印度、古希腊麦锡尼等地)

      香料是从海外运回中国的最大宗商品之一,包括乳香、没药、安息香、沉香、檀香、卢荟、胡椒等。汉乐府诗中说:“行胡从何方?列国持何来?氍毹、氆毯、五木香,迷迭、艾蒳及都梁。”可见汉时从国外输入之物,香料占了很大的比重。b 香料的流行,在中国催生了大量香薰、香炉等文物。福建泉州湾后渚港宋代海船出水有宋代香料三块,收藏在泉州海外交通史博物馆,是中国进口香料的文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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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图三  宋代香料三块

      中国的制瓷技术在世界范围产生了巨大影响,其中模仿中国越窑的高丽青瓷,以及模仿中国青花、五彩的日本瓷器,都在世界陶瓷史上占据重要地位。国外模仿中国生产出的瓷器,也经常流入中国。1996年山东登州水道出水了一件明末清初的日本青花瓷碗,通体施白釉,外壁一侧饰青花葡萄叶纹,底绘有青花五瓣日本樱花一朵,纹样采用双勾填色的笔法,和中国明代晚期的民窑青花风格上很接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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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图四 日产明末清初本青花瓷碗 

      中国是白银输入大国。16世纪中,西班牙和葡萄牙是欧洲环球探险和殖民扩张的先驱,并在各大海洋开拓贸易路线。西班牙在南美殖民地墨西哥发现大银矿,制造“双柱”银元,流通时间较早,几乎遍布全世界,自明万历年间流入中国。据英国东印度公司记录,1681年至1833年,输入中国的白银达6800万两以上,合银元l亿枚,绝大部分是双柱银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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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图五  1756年西属墨西哥双柱双地球银币

      三、外销商品是文化传播的主要载体

      中国通过海上丝绸之路往海外输出的商品主要有丝绸、陶瓷、茶叶和铜铁器四大宗。外销商品不但是实用品,也是文化传播的载体,其中,中国的丝绸文化、陶瓷文化、茶文化通过这些载体传播海外。

      丝绸是中国最早、也是最主要的外销商品之一,中国古代的“丝绸之路”,就是以中国花团锦簇的纺织品、五彩缤纷的印染品、绚丽璀璨的刺绣品为媒介,传播到欧、亚、非各国。比如,南宋时期,福州已经是“海上丝绸之路”贸易的重要港口,丝绸也通过福州销往海外。1975年福州南宋黄升墓出土了南宋黄褐色牡丹花绫开裆夹裤等丝织品,收藏在福建博物院,是这一时期福州丝绸贸易的重要物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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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图六 南宋黄褐色牡丹花绫开裆夹裤

      中国瓷器从唐代起,就开始沿着一条陶瓷之路远销海外,瓷器输出后,不仅作为一种商品在世界各地流通,同时也作为一种文化交流的媒介,在人类文明史上发挥着巨大作用。日本当代著名学者三上次男在其所著《陶瓷之路》一书中说:“陶瓷是跨越中世纪东西方世界的一条友谊纽带,同时也是一座东西方文化交流的桥梁。”至明清时期,从中国订制瓷器成为西方上流社会的一种时尚。中国南方地区的各窑口开始根据外来订单依样生产各类西方生活用瓷,其中以绘制欧洲家族徽章的纹章器和剃须盘、果盘、酒杯等专用瓷器最为常见。广东省博物馆收藏的清代广彩倭角方形徽章盘,在盘的中央印着一个家族的族徽,就是一件典型的西方订制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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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图七 清代广彩倭角方形徽章盘

      近年来,国内外发现许多唐至清代沉船,有的沉船还出水了数十万件运往国外的瓷器。2005年6月,载有17000余件清康熙年间景德镇青花瓷的“碗礁一号”古沉船遗址在福州平潭海域被发现,大量出水文物证明此沉船是驶往欧洲的,反映了当时“海上陶瓷之路”的繁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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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图八 “碗礁一号”沉船出水清康熙景德镇窑青花雏菊纹菱口盘

      中国茶叶的输出,也形成了“海上茶叶之路”。早在唐宋时代,中国茶叶、茶种、茶具已通过明州(今宁波)港,源源不断输出到日本、朝鲜半岛及世界各地。1986年,从瑞典“哥德堡号”沉船打捞出水了经广州出口的福建白毫茶。“哥德堡”号是一艘以瑞典东印度公司总部所在城市哥德堡命名的重要船只,1743年3月至1745年9月,“哥德堡”号在经过艰难的往返航行之后,在回程中沉没在哥德堡附近的海面上。让人吃惊的是,打捞上来的部分茶叶色味尚存,至今仍可放心饮用。此后,哥德堡人将一小包茶叶送回了广州,成为“海上茶叶之路”的见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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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图九 “哥德堡号”沉船打捞出水的清乾隆年间茶叶

      四、“海上丝绸之路”文物所反映的中外文化交融现象

      通过海上丝绸之路贸易,中国既有文化输入,也有文化输出,更有文化交融。中国的器物、工艺、纹饰、风俗等,以开放包容的气度,吸收了多元世界文化,形成了独有的中外文化交融的“海上丝绸之路”文物特征。

      中国的文物中,经常可见外国人的生动造型。在汉代的众多器物造型,如灯、堆塑罐上,都出现了胡人的造型,说明当时异域的面孔已为沿海人们所常见。1957年广州河南晓港新村刘王殿出土了一件西汉后期陶胡人俑座灯,这类托灯胡俑多见于广州地区的汉墓中,有陶俑,也有木俑,有男俑和女俑。胡俑当为达官富人家奴的形象,是来自海外的奴隶。早年研究认为,汉代的黑奴是印度尼西亚境内的土著居民,唐宋的昆仑奴是东非洲的黑人。由于汉墓中出土的陶灯座俑无釉,亦不施彩,肤色特征不明显,除了可能是印度尼西亚血统较多的“原始马来族”外,有的学者认为“从深目高鼻这一体形特征来看,他们似乎更有可能来自西亚或非洲的东岸。”还有一个更大可能即是来源于印度。c 无论是印度的、东南亚的土著抑或是非洲黑人,这些“奴隶”可能是中国的船队带回,也有可能由印度商人贩运而来。即通过海上丝绸之路到达广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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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图十  西汉后期陶胡人俑座灯

      同样的外国人造型器物还有江苏扬州博物馆收藏的唐代马来人陶范,扁嘴大耳,形态可掬,充满异域风情,是当时的装饰玩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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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图十一 唐代马来人陶范

      中国古代器物经常吸收外来文化艺术元素,并与中国本土文化艺术融为一体。比如摩羯是印度神话中的河水之精、生命之本,4世纪末传入中国,成为中国器物上的一种纹饰。隋唐时期,摩羯图案融入了中国龙首的特征,摩羯纹又称“鱼龙纹”。类似外来纹饰还有鹦鹉纹、狮子纹、番莲纹等。

      唐代海兽葡萄镜是中国青铜镜中的一朵艺术奇葩,它也是东西文化交融的产物。兽与葡萄的组合,有学者认为它来源于古代的波斯、拜占廷或希腊、罗马。从汉代张骞通西域后,我国就开始了葡萄的种植,在当时的丝织品上也有了葡萄的纹饰。唐代扬州对外贸易的繁荣进一步推动了铜镜、金银器等手工艺的繁荣,成为全国主要的铜器制作中心和金银器原料的集散地、加工中心。大量的铜镜、金银器在制作工艺、纹饰等方面在吸收外来元素的同时又销往国外。1972年江苏扬州邗江出土的海兽葡萄镜,就是当时文化交流的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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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图十二  唐代海马葡萄纹铜镜

      佛教文化传入中国,也在中国出现了一种特殊文物种类——“军持”。“军持”是一种云游僧人、伊斯兰教徒盛水洗手用具。这种外国器形大约在隋唐时期传入我国,并在我国长盛不衰,从唐代至清代的南方北方陶瓷窑口均有持续生产。1980年泉州磁灶窑址出土的宋代磁灶窑绿釉双龙戏珠纹军持,在异国器物造型的文物上,融合了中国的双龙戏珠纹文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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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图十三  宋代磁灶窑绿釉双龙戏珠纹军持

      五、结语

      海上丝绸之路是古代东西方通过海路,以商贸为依托,承载文化、艺术交流的和平之路。交流是双向的,影响是相互的,海上丝绸之路不仅是中国的,更是世界的,除了中国沿海省份,沿线各个国家的各个港口文化遗存都见证了这条文化之路的辉煌。世界离不开中国,中国也离不开世界,海上丝绸之路不仅将古代世界各地人们的命运联系在一起,也将当下世界经济、文化联系在一起。在海上丝绸之路的发展史上,以中国为主导,涵盖亚洲、非洲、欧洲乃至美洲等不同国家、不同种族、不同文明的人类通过海上丝绸之路互通有无、和平往来,推动了东西方文明全方位、多层次的物质文化和精神文化的接触、碰撞、交流和融合,为人类文明和文化发展及共同繁荣做出了重要的贡献。对外开放与和平交流是海上丝绸之路的永恒主题,同样也是今天人类发展所共同提倡的。

      

      

      涂师平:现就职于中国水利博物馆

      a  李庆新 .海上丝绸之路研究的几个问题[C]登州与海上丝绸之路——登州与海上丝绸之路国际学术研讨会论文集,2008.
    b  黄伟宗. 应当重视“海上丝绸之路”的开发[J]. 岭南文史,2000,(4).
    c 广州市文物管理委员会等.广州汉墓[M]北京:文物出版社,1981:478.

  • 白族本主崇拜的属性问题初探——以宗教要素为中心的考察(闻云峰)

      本主崇拜是白族社会所特有的民间习俗,在白族地区极具普遍性。本主意为“本境恩主”或“本境福主”,是白族村寨的保护神。本主崇拜历时久远、内容丰富,发展至今已完全植根于白族社会,全面而又深刻地影响着白族人民生产生活的方方面面,成为白族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本主崇拜的研究一直为广大学者所重视,取得了丰硕的研究成果,成为白族学研究的一大重点。

      一、属性问题的争论

      在本主崇拜的研究中,关于本主崇拜的属性和本质问题,一直受到学者的重视。学者们没有在此问题上达成意见上的共识,反而引发了各种争论。争论最多的是本主崇拜是原始宗教还是人为宗教。第一种观点认为本主崇拜是原始宗教。杨仕认为,在本主神祗中,有众多的自然宗教之神,本主崇拜没有独立的经典和僧侣、组织,因而属于原始宗教范畴。a 田怀清在1985年5月的调查报告中指出:“本主崇拜是白族固有的一种原始宗教,它具有鲜明的民族特色和地方色彩。” b 第二种观点认为本主崇拜是人为宗教,本主崇拜有神祗、固定的神庙、稳定的信教群体,它借助佛、道、儒的思想观念,形成了一套不成文的信条,其司职人员,亦由村寨里的“莲池会”等组织担任,因而具有了制度化宗教(人为宗教)的格局。c  第三种观点认为本主崇拜是原始宗教与人为宗教相交叉融合的产物。单文认为,白族本主崇拜十分复杂,既不是完整意义上的原始宗教,又确实含有大量原始巫教成分,也不是严格意义上的神学宗教,却又明显拥有神学宗教的某些特征。d

      詹承绪的看法较具代表性,他把本主崇拜归属于民族宗教,并认为本主崇拜是原始宗教和人为宗教的混合物,建议将白族本主崇拜定为民族宗教。同时,詹承绪认为白族本主崇拜已经具有了一种宗教组织(即“人为宗教”或“正式宗教”)的“雏形”。凡是一种宗教,都应有一定的组织、共同的信、系统的教义、神学理论和道德规范,以及祭祀制度等。“就白族本主崇拜而言,尚未完全具备上述世界性宗教的条件,但它具有一般宗教组织的雏形,其表现特征是:第一,本民族对本主的崇拜,几乎已是全民族的信仰。第二,每个本主都有固定的庙宇,供奉着木雕或泥塑的本主神像。第三,每个本主庙都有专人或专门组织管理、领导和组织祭祀活动。第四,对本主的祭祀,除个人随时可以去烧香外,每个本主每年通常有两次集体的祭祀活动,并有一套固定的祭祀仪式。第五,本主崇拜虽然没有系统的教义和神学理论,但在群众中已普遍形成一套清规戒律和道德规范。从上面几点不难看出,本主崇拜已具有作为一种宗教组织的雏形。”e  必须指出的是,詹承绪并没有明确把白族本主崇拜归为“原始宗教”和“人为宗教”这两种类型中的一种,而是审慎地指出它“既保留着大量原始宗教的内容,又有不少人为宗教的成分,是一个古今掺杂的混合物。”另外,詹承绪把本主崇拜的内容都归于“原始宗教资料”之下。f 由此可见,白族本主崇拜属性问题之复杂。

      在本主崇拜的归属问题上,各种观点没有日渐趋向统一,反而随着研究的不断深入,意见分歧越来越大,且有新观点的不断提出。据此,有的学者指出,“在本主崇拜的宗教类型划分上,太多的争议是意义不大的。” g 然而,在笔者看来,争论存在的根源在于本主崇拜问题本身的复杂性,各种形态的宗教类型都能于其中找到“相对应之处”。但是,只有明确属性和本质,才能实现本主崇拜研究的实质性的进展,及其研究体系的确立。“无论我们对本主崇拜属于原始宗教或人为宗教如何定位,一个无可辩驳的事实是本主崇拜之中的确有很多原始宗教的成分。但此种萌芽于白族先民的‘鬼教’、‘巫教’信仰的宗教,在向人为宗教过渡了千年之久以后,仍未完全脱胎换骨,变成人为宗教,而是演化成了兼容各种形态之神祗,令学术界在宗教类别划分之时大伤脑筋的宗教形态。学者们在争论一番之后,又只好以‘本主崇拜’一词涵而盖之,问题依旧没有解决。” h

      在本主崇拜的属性问题上,争论颇大,众说纷纭。若以宗教的基本要素为判定依据,笔者认为本主崇拜不属于严格意义上的有着完整内容的宗教。

      二、从宗教的基本要素来看,本主崇拜不属于宗教

      要给宗教下一个为大多数人所认可的定义是一件看似简单,实属不易的问题,很难给“宗教是什么?”以一个明确的答案。特别是,“近百年来,随着宗教学的发展,宗教学者从不同的立场和角度,应用不同的观点和方法去研究宗教,在宗教领域建立起不同的分支学科,他们在分析宗教现象之后得出的结论常常是各不相同的。宗教学者们对‘宗教’概念的本质规定性的理解,以及对宗教所下的定义,不是走向统一,而是日趋多样化,甚至互相冲突和对立。” i 麦克斯·缪勒谈到这种状况时说道:“各个宗教定义从其出现不久,立刻会激起另一个断然否定它的定义。看来,世界上有多少宗教,就会有多少宗教的定义,而坚持不同宗教定义的人们间的敌意,几乎不亚于信仰不同宗教的人们。” j

      目前,在宗教的本质问题的研究上,大致形成了三种角度,“大体上,可以这样说,在把握和规定宗教的本质问题上,第一种是以宗教信仰的对象(神)为中心,第二种是以宗教信仰的主体(个人)为中心,第三种则是以宗教信仰的环境(社会)为中心。” k 从这三种研究角度出发,可以理清宗教基本概念的内涵和外延,并能把握宗教的基本问题和宗教学研究的基本内容。其中,最为重要的就是“神的观念”,离开了“神”就无所谓宗教,各种类型的宗教规定都离不开神或神性物的观念。在宗教体系中构成核心的、本质的因素就是具有超人间、超自然的神或神性物的观念。但是,“必须指出的是,神观念并不构成宗教的全体,宗教不单纯是一种主观的观念,而是一种客观存在的社会文化系统,包含有比神观念更为广泛的内容” 。l

      因此,只要抓住宗教的本质问题及其因本质问题而得以确定的研究的基本内容,就能较为完整地来界定宗教的基本概念的内涵和外延。简言之,就是要理清宗教的基本要素。m  宗教学者吕大吉将宗教的基本要素划归为四个要素,以此来定义宗教,并认为缺乏其中的任何一个要素的文化现象都不能成为完整意义上的宗教。宗教作为一种社会化的客观存在,具有一些基本要素,一类是宗教的内在因素,一类是宗教的外在因素。宗教的内在因素有两部分,是宗教的观念或思想、宗教的情感或体验。宗教的外在因素也有两部分,是宗教的行为或活动、宗教的组织和制度。一个比较完整的成型的宗教,便是上述内外四个要素的综合。“宗教的四种基本要素在宗教体系中有一定的关系和结构,构成宗教的内外两类因素乃是同一事物的两个方面,概念上可以分析为二,实质上内外一体,是相互伴生、相互制约的。” n 宗教就是这四个要素的综合体,缺一不可。

      ㈠  第一要素:宗教观念

      信仰是宗教得以产生的根本条件,无信仰则无所谓宗教。“信仰不仅是构成宗教的一个必要的不可或缺的因素,而且也是构成伦理、知识、哲学、政治等意识形式和社会实体的一个必要的不可或缺的因素。作为构成宗教的必要因素的信仰便不可能是一种抽象的一般信仰,而只能是一种区别于伦理信仰、知识信仰、哲学信仰、政治信仰的宗教信仰。”就基本内容看来,“宗教信仰的根本规定性或特殊规定性无非是两个:一是对‘神圣者’的信仰,二是对彼岸世界的信仰。” o 宗教信仰是宗教之为宗教的一个最为内在、也最为本质的规定性,在任何意义上说,离开了宗教信仰也就根本无所谓宗教。

      宗教观念因信仰而得以形成,是宗教信仰的外在表现形态。“一定的宗教信仰总是要表现为一定的宗教观念。宗教观念是宗教信仰的解释体系,是宗教信仰的系统化、条理化和规范化。”因此,宗教观念是宗教的基本要素之一。宗教观念有两种基本形态:神话寓言形态、理论思辨形态。宗教神话是宗教观念的原始形态,在一定意义上可以说,宗教神话和宗教是同步产生的。任何一种宗教观念都以一个神话故事群作为其基础和基本的内容,宗教神话就是宗教观念的一种始终合宜、永远不可或缺的表现形态。“如果说宗教神话是宗教观念的前逻辑形态,则宗教理论便是宗教观念的逻辑形态。宗教理论把宗教观念概念化和系统化,从这个意义上说,它是宗教观念的更为高级的形态。” p 宗教理论包括教义和教理,是宗教观念的概念化和系统化,是人类进入文明社会或发明了文字以后才出现的,也只有到了民族——国家宗教和世界宗教形成之后才出现的。

      从宗教的整个历史来看,任何一个发展到成熟阶段的宗教都具有自己的宗教理论或理论体系。不仅世界宗教具有自己的理论体系,而且比较成熟的民族——国家宗教,如犹太教、道教等,也都有自己的理论体系。白族本主崇拜虽也有自己的一些解释体系,包括神话传说故事、伦理道德习惯、佛教道教观念、传统民俗习惯等,却没有形成自己独立的自成体系的思想和理论。在长期的历史发展中,在白族地区形成了十分丰富的本主神话传说故事,这些故事,表面上是白族人民对“本主神”的信仰的体现,其实是白族人民精神世界和文化传统内核的集中反映。本主是白语“武增”的意译,意为“我们的主人”,故有“本主,本境福主”之说法,视为村寨的“保护神”。从“本主神”的来源、构成及其相关的神话传说故事来看,本主崇拜的内容极为丰富、复杂。从本主的本意——村寨的“保护神”来看,本主神是原始氏族公社、村社制度中的氏族神和村社神的产物。从本主神的构成来看,除了自然现象人格化的本主神外,还有各种自然物和动物(如,石头、树木、龙、虎等)。可以看出,本主崇拜包含了原始崇拜的内容,诸多的原始自然崇拜得以保留,如图腾崇拜、氏族神崇拜、村社神崇拜、祖先神崇拜等。因此,“本主崇拜最有可能起源于原始社会时期的自然崇拜、氏族崇拜和祖先崇拜,后来又加进了对英雄人物、孝子贤妇和为本民族经济文化发展做出过贡献的人物偶像崇拜。” q 后来,一些政治人物、佛道教神祗也成为白族人民崇拜的对象而奉立为本主神。据目前的调查资料来看,本主崇拜的对象大致可以分为:自然物本主、祖先本主、英雄人物(有的亦为祖先崇拜)、民间人物本主、其他民族人物本主、佛教道教神祗本主等,并未因本主神而形成像宗教一样的“神的观念”。

      教义是对宗教信条的理论解释或阐明,是宗教信条的概念化和理性化。教理是宗教借以阐述其教义的原理和原则,是宗教信条的进一步概念化和理性化。本主崇拜向来缺乏一套比较系统的教义和规定,用来约束信众的行为来开展有关仪式活动。宗教典籍是宗教理论和观念成文的集中体现,大凡较为成熟的宗教都有属于自己的经典,而白族本主崇拜没有属于自己的典籍。在调查过程中所发现的一些文本多为当地居民吸收佛教、道教经典中的极为简单文字的汇集,结合本主神话传说故事和一些传统规定习惯汇编而成,大多是佛教、道教经典的全文翻印。这些文本除了佛教、道教经典为木刻本外,其余全是手抄本,不是统一编纂的,内容基本雷同且简单,没有属于自己的思想内容,更没有形成独立的理论体系——教理和教义。因此,这种文本不是本主崇拜的典籍。没有典籍是本主崇拜没有自己独立的教义和教理的表现。

      ㈡  第二要素:宗教经验

      宗教经验,又称宗教体验,是宗教信仰者基于宗教情感的神秘的主观体验或经历。这是一种因宗教信仰者对神圣物(神、神圣力量、神性物)与自己的关系而产生的某种心理感受,是与“神圣存在的精神体验”作为宗教信仰者所特有的同宗教信仰、宗教理论相关的心里状态和心里过程,宗教情感主要表现为宗教信仰者对“神圣者”所持存的强烈、无限的敬畏感、依赖感、安宁感和神秘感。”  r 宗教经验(宗教体验)“在宗教意识中,甚至在整个宗教构成要素中占有非常突出、非常特殊的地位。因为,宗教经验不仅构成了整个宗教意识的基础,而且在一定意义上也是宗教诸要素的成因。” s 因宗教信仰者与信仰对象之间的关系和情感而产生的要素,宗教经验宗教中是必不可少的。

      宗教经验是以宗教信仰者为中心的宗教基本要素,是信仰者对其基本信仰对象——神圣物(最重要的是对神——这一根本信仰对象)的心里感受和精神体验。在本主崇拜中,白族人民信仰的对象是“本主神”,并以之形成了某种类似的“神的观念”,这是一种有着自发性、直观性和功利性而成为一种具有民族特色的民间习俗观念,与宗教的“神的观念”有着本质上的不同。这种极具世俗性的“神的观念”集中体现在本主神为白族人民所奉立的因由及其相关的神话传说故事之上。某一本主神得以奉立的原因在于他(她)是否有功于民,其生平事迹是否有利于传统伦理道德的彰显。这种奉立的原因使得本主神本身就具有世俗的功利性的特点。另外,白族人民对本主神的祈求和希望也具有十分浓厚的现世主义的功利性的特点,民众向本主神所祈求和希望的是现世的需要以及生产生活中的难题的解决,从而在心理上得到慰藉。这完全不同于宗教信徒对其所信仰的神圣物(神、神圣力量、神性物)所持存的强烈、无限的敬畏感、依赖感、安宁感和神秘感。因此,白族人民对本主神的态度、情感及其与本主神的关系不是宗教信徒所持有的宗教经验或情感。

      ㈢  第三要素:宗教行为

      从宗教行为的生成机制看,宗教行为是宗教意识的外在化,是信仰主体(即宗教信徒)所具有的宗教意识的外在表现(一种最为直接的外在表现形式)。 “宗教行为是一个极其宽泛的范畴,从一定意义上,我们可以说一个宗教信徒的所有行为都具有宗教行为的意义。但是,从一个比较专门、比较严格的意义上,我们可以把宗教行为归纳为巫术(准宗教)、宗教禁忌和戒律、宗教礼仪、宗教节庆和宗教修炼等几个主要表现形式。” t 从功能来看,宗教行为又是宗教组织向信徒灌输宗教观念,强化信徒的宗教意识,促成宗教意识内在化的一个极其重要的手段。

      白族本主崇拜虽有着一整套简单的仪式,但这与宗教仪式有着很大差别。本主是村寨的“保护神”,掌握着一地区、一村寨人民的生死祸福,保佑境内风调雨顺、五谷丰登、人畜平安、家庭幸福、国泰民安。凡是祭奉本主的村寨,每年都至少有一次集体性的“迎本主”和“本主会”的活动,这是一个地区白族人民的盛大节日。“白族各乡村都有各自独立的本主节,祭祀庆典具有宗教与民俗相融一体的典型特征” u,但更大程度上是一种具有民族特色的民俗活动。本主节是白族民间隆重的节日,以历史习惯和本主的神话传说而定,各村寨的本主节的时间并不统一,但基本上集中在每年农历的正月至二月,有的也在四月、七月、八月或腊月。在本主节里,所属的村民家家户户清扫房前屋后,杀鸡宰猪,到本主庙里献祭,酬谢本主一年来给村民带来的吉祥平安,祈求本主赐给来年的风调雨顺、五谷丰登、诸事顺利、幸福安康。每年农历正月,白族村寨还举行全民参与的规模浩大的“迎神”、“游神”活动。人们用装饰华美的轿子或马匹将本主塑像从本主庙中迎接进村,在大街小巷中顺次迎接供奉,以为此举可以给村民带来吉祥,此种活动以示与本主同乐。可见,这种活动不是宗教仪式,而是白族社会的民间习俗活动。

      本主崇拜的祭祀活动比较频繁。在通常情况下,人们在生产生活中遇到难题,都要到本主庙中祈祷、许愿。白族人几乎大事小事,都要到本主庙中去祭祀,祈求本主的保佑。大凡婚嫁、丧葬、生子、建屋、外出、节庆等都要到本主庙中去祭祀祈福。这些活动不是一种“神圣”的远离民众世俗生产生活的宗教祭祀活动,而是一种具有白族民族文化内涵和精神内核的民间习俗活动,已完全融入到白族人民的生产生活中,成为白族民族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因为,这些活动具有十分浓厚的世俗色彩和功利主义,而不是严格意义上的宗教仪式活动。另外,在本主崇拜中,也存在着一些忌讳的约定俗成的习惯性的要求和做法,包括庙向忌、饮食忌、服饰忌和性别年龄忌等等。这是白族社会忌讳对本主神的亵渎,是在行为规范和民俗习惯约束下人们对本主神必须持有的虔诚和恭敬。很明显,此种忌讳更多的是民俗习惯的规定,而不是宗教仪式活动的规范,更不是宗教信徒的行为活动的约束和宗教修行体验的制度规定。这也是本主崇拜不具备宗教基本要素而不是严格意义上的宗教的原因之一。

      ㈣  第四要素:宗教组织和宗教制度

      宗教是一种社会化的观念体系和行为体系。“宗教组织是指宗教信徒在其中依据宗教观念过宗教生活并通过它进行宗教活动(宗教行为)的机构或团体。宗教组织作为宗教无形要素的宗教意识的外在的有形的表现,又是宗教生活和宗教行为的组织者和规范者。” v 宗教组织是构成宗教的基本要素,任何宗教都必须通过特定的组织形式才能体现出来,在宗教要素中具有核心意义的宗教意识也只有通过宗教组织才能形成一个宗教的社会实体,规范化的宗教礼仪也只有在组织系统中才能得以实现。从这个意义上讲,宗教组织是宗教其它构成要素发挥自己功能的物质依托,没有这一依托,宗教便无法发挥它的功能和影响。

      宗教都有常设性的组织和等级制下的专职神职集团,而白族本主崇拜则无这种宗教性质的组织和集团。与本主崇拜有关的祭祀活动通常由民间团体组织——“莲池会”成员来组织和操办,没有专职的神职人员来主持。这种白族乡村所特有的“莲池会”或“念经会”以本主崇拜为根本宗旨,兼容佛教、道教等内容形式,这种以一个村寨为单位的小团体,主要是由年老妇女和少数的男性老人组成而不是专门的神职人员。集体性质的祭祀活动一般都会请“朵兮薄”(巫师)来主持,或由德高望重的老人来主持,并吸收村寨里有才能的人组成负责安排具体事务的临时性机构,活动结束后则解散。在日常生活中,主持祭祀活动的巫师与普通民众一样从事各种生计,不是专职的神职人员或宗教信徒。这也是白族本主崇拜没有宗教意义上的仪式活动而不具备宗教要素的原因之一。

      宗教制度与宗教组织密切相关,“广义地说,所谓宗教制度实际上是那些维系宗教组织、规范宗教生活、指导宗教活动的规章、体制、惯例和传统的总称。狭义地说,宗教制度就是宗教组织得以建立和维系的原则和规条。宗教的这样一些组织制度,通常被称为宗教体制。” w 例如,基督教的基本教阶制度就是主教制(天主教的教阶比较森严,东正教实行的是牧首制,新教教派繁多,宗教体制也有所区别),佛教实行的是寺院制度,伊斯兰教实行的是职务制。因此,宗教都有制度和体制。

      一般地,任何成熟的宗教都有着各具内容和精神实质的种种规章制度和清规戒律,以之来实现各种宗教活动和仪式的顺利完成,或使得各自的信徒有章可循而“修持”,进而得以实现各自的目的。本主崇拜是一种植根于白族社会生产生活方方面面的民间习俗,内容十分丰富且极具民族特色。但是,在具体的实际运行中,本主崇拜没有像其它宗教一样,有着自己的典章制度和清规戒律,而是在长期的历史发展中,形成了一些约定俗成的规定和做法。那些与祭祀仪式和活动程序有关的规定,民众的语言行为的规定,各种忌讳的规定等,都是白族民众在祭祀活动期间必须严格遵守的。这些规定都是一些约定俗成的、与具体的“乡规民约”无本质上的区别的做法,不是宗教的规章制度,二者有着本质的区别。因此,白族本主崇拜不具有宗教意义上的制度和体制。

      三、简单的认识

      从逻辑关系上看,宗教的四个基本要素(宗教观念、宗教经验、宗教行为、宗教组织和宗教制度)在宗教的构成体系中实际上有四个层次,“处于基础层或核心层的是宗教观念(主要是神道观念)。只有在有了宗教神道观念的逻辑前提下,才有可能产生观念主体对它的心里感受或体验。因此,我们把宗教的感受或体验作为伴生于宗教神道观念的第二层次。宗教崇拜的行为(巫术、祭祀、祈祷、禁忌等)显然是宗教观念和宗教体验之外在表现,属于宗教体系的第三层次。宗教组织与制度则是宗教观念信条化、宗教信徒组织化、宗教行为仪式化、宗教生活规范化和制度化的结果,它处于宗教体系的最外层,对宗教信仰者及其宗教观念、宗教体验和宗教行为起着凝聚固结作用,保证宗教这种社会现象作为社会结构的一部分而存在于社会之中。”  x 可以说,一个完整意义上的宗教理应包括这四个基本要素,缺一不可,缺少任何一个要素都不能算是严格意义上的宗教。

      进一步说来,宗教作为一个整体,就是这上述四个基本要素结构组合而成的社会文化体系。有此四要素,并结构起来,就有了宗教体系。倘若缺乏其中任何一个要素,都不能称其为完整的宗教。在界定宗教的基本概念时,一定要强调宗教四要素的统一,“强调宗教是四要素的统一,可以把某些与宗教部分要素相似的世俗文化形式排斥于真正宗教之外,只要是货真价实的宗教,就必然具有上述四个要素。”这是一种以宗教四要素来界定宗教概念的基本内涵和外延的研究思路。在宗教四要素的详细论说的基础上,吕大吉给宗教下了个定义,“宗教是关于超人间、超自然力量的一种社会意识,以及因此而对之表示信仰和崇拜的行为,是综合这种意识和行为并使之规范化、体制化的社会文化体系。”  y 这一定义明显地包含了宗教的四个基本要素。据此定义,他进一步指出,“宗教是其本质和表现的统一,是内外诸种因素的综合,这是最为完整的宗教的定义,把宗教与非宗教做了明确的区分。在宗教学说史上,有些宗教学者之所以把某些宗教文化形式宣布为‘宗教’、‘准宗教’、‘世俗宗教’,其主要原因就在于他们不知道宗教就是四种要素的统一和综合,而把宗教与非宗教在某一方面或几个方面的相识之处夸大为整体上的相同。” z 简言之,凡是宗教必须同时满足上述四个基本要素及其定义的要求,否则,就不是宗教。

      白族本主崇拜因不符合宗教基本要素及其定义的要求,而不是严格意义上的有着完整内容的宗教,这是判定本主崇拜不是宗教的根据。与完整的宗教相比,本主崇拜有着更多的世俗性和功利主义,本主崇拜既不像“世界宗教”那样追求出世和灵魂不朽,也不同于中国的道教那样追求死后“升仙”,而是一种追求现世幸福和解救当下急难的功利性极强的民俗活动。本主崇拜的“信仰”本身就在很大程度上沦为世俗生活的工具,而极少有宗教的那种神圣感或神秘感,表现出来的是一般宗教所不具有或极少有的浓郁的“人文”色彩或“人本”性。从功能上看,本主崇拜的世俗性十分明显,“在本主崇拜活动中,除了保留原有的祈福禳灾、心里慰籍等功能以外,发展得最多和最迅速的当数它的道德教化、社区凝聚力、传统文化承递,尤其是休闲娱乐等世俗文化功能。” A 另外,与本主崇拜相关的一系列活动,包含着一系列的民俗行为习惯,其中的文化内涵本身就是“人本”的,“其(本主崇拜)外延也已远远超出宗教活动的范围,它的宗教功能在逐渐减弱和退化,而其民族传统文化的承递功能、娱乐功能等世俗功能则在不断加强。” B 浓厚的世俗性也决定了本主崇拜不是宗教而是白族社会所特有的民间习俗。

      有学者指出,“‘本主文化’这一称谓和定位似乎更能反映出事物本身的张力和变化趋势,因而也更具有概括性、前瞻性和更为合理”。 C  笔者以为“本主文化”的称谓界定“似是而非”,无法给白族本主崇拜以一个明确的界定,无法确定这一白族社会所特有的民间习俗的文化内涵和精神实质。至此,对于本主崇拜的属性问题,笔者却未能给出一个明确的称谓上的界定,还是姑且以“本主崇拜”涵而概之,而笔者所做的只是以宗教基本要素为依据来判定本主崇拜不是宗教。要使这一问题得到根本上的解决,还有待于宗教学研究和白族本主崇拜研究的不断深入,把对本主崇拜的属性的界定建立在坚实的学术研究基础之上。

      

      

      闻云峰:现就职于云南艺术学院。
    a 杨仕:《试论白族本主崇拜的性质》,《中南民族学院学报》(哲社版),1994年第1期。
    b 云南省编辑组、《中国少数民族社会历史调查资料丛刊》修订委员会:《白族社会历史调查(二)》,民族出版社,2009年,第163页。
    c 詹承绪:《试议将白族的本主崇拜定为民族宗教》,《云南社会科学》,1990年第3期。李东红:《白族本主崇拜思想诌议》,《云南民族学院学报》,1991年第2期(总第31期)。
    d 单文:《原始宗教与神学宗教的交叉——白族本主崇拜初探》,载《云南省社会科学院历史研究所研究集刊》,1988年第2期。

      e 詹承绪:《试议将白族的本主崇拜定为民族宗教》,《云南社会科学》,1990年第3期。
    f 詹承绪主编:《中国各民族原始宗教资料集成.白族卷》“本主崇拜概述”,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96年。
    g 李东红:《白族本主崇拜研究述评——兼谈本主研究的方法论问题》,《思想战线》,1997年第5期。
    h 李东红:《白族本主崇拜研究述评——兼谈本主研究的方法论问题》,《思想战线》,1997年第5期。

      i 吕大吉:《宗教学通论新编》,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10年,第41页。
    j 转引自:吕大吉:《宗教学通论新编》,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10年,第41页。详见:麦克斯·缪勒:《宗教的起源和发展》,1972年印度重印本,第21页。
    k 吕大吉:《宗教学通论新编》,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10年,第42——51页。
    l 吕大吉:《宗教学通论新编》,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10年,第59页。
    m 先后有人提出过“二要素说”、“三要素说”、“四要素说”、“五要素说”、“七要素说”等。例如,日本的宗教思想家岸本英夫 曾主张过“二要素说”(宗教意识和宗教行为),苏联学者约.阿.克雷维列夫曾主张过“五要素说”(宗教仪式、宗教信仰、宗教观念、情感体验与道德规范),我国的吕大吉极力主张“四要素说”(宗教观念、宗教经验、宗教行为与宗教体制);段智德主张“三要素说”(宗教意识、宗教行为、宗教组织与宗教制度)。(参阅:罗竹凤主编:《宗教学概论》,上海:华东师范大学出版社,1991年,第63——64页;吕大吉:《宗教学通论新编》,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10年,第61页;段德智:《宗教学》,人民出版社,2010年,第130——175页。)
    n 吕大吉:《宗教学通论新编》,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10年,第61页。

      o 段德智:《宗教学》,人民出版社,2010年,第130——131页。
    p 段德智:《宗教学》,人民出版社,2010年,第134——135页。

      q 詹承绪:《试议将白族的本主崇拜定为民族宗教》,《云南社会科学》,1990年第3期。
    r 段德智:《宗教学》,人民出版社,2010年,第142——145页。
    s 段德智:《宗教学》,人民出版社,2010年,第146页。

      t 段德智:《宗教学》,人民出版社,2010年,第151——166页。
    u 杨政业:《白族本主信仰概貌》,《云南民族学院学报》,1992年第2期(总第35期)。

      v 段德智:《宗教学》,人民出版社,2010年,第166页。

      w 段德智:《宗教学》,人民出版社,2010年,第171——172页。

      x 吕大吉:《宗教学通论新编》,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10年,第61——62页。
    y 吕大吉:《宗教学通论新编》,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10年,第63页。
    z 吕大吉:《宗教学通论新编》,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10年,第64——65页。
    A 杨志明:《白族本主崇拜的定位问题综述》,《思想战线》,2000年第5期(总第161期)。

      B 杨志明:《白族本主崇拜的定位问题综述》,《思想战线》,2000年第5期(总第161期)。
    C 杨志明:《白族本主崇拜的定位问题综述》,《思想战线》,2000年第5期(总第161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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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中国北方草原最初崛起的游牧民族——东胡人的青铜文明(安英 安丽)

      广阔、美丽的内蒙古草原是中国古代北方东胡、匈奴、鲜卑、契丹、蒙古等各游牧民族活动的大舞台,他们交替承接,在这片土地上创造了辉煌的历史篇章。东胡是内蒙古东部地区最早见于史籍的民族,最早出现于商代,春秋战国时期进入鼎盛,成为东部草原最强盛的游牧民族,并首创草原部落联盟国家。

      在中国早期青铜文明中,不仅在中原黄河流域有著名的商代青铜文明,在北方西辽河上游的西拉沐沦河和老哈河流域,也存在着自上个世纪六十年代以来被人们逐渐发现和认识的东胡民族早期青铜文化,其独具特色的王权礼器、军事器械、生活器皿、装饰品和车马行具等青铜制品,将草原游牧民族的青铜文明推向了顶峰。考古学界称之为夏家店下层和夏家店上层文化,成为中国北方人类文明最重要的标志之一。

      一、 夏家店下层文化中的青铜器

      距今4000年前的夏家店下层文化,是以夏家店遗址的发掘而命名的。其活动范围以古老的西拉沐沦河流域以南的广阔沃土为中心,向外扩展,东至辽阳省西部,南达京津地区,西到河北省张家口以东,北至西拉沐沦河流域的广阔地域。至今发现的夏家店下层聚落遗址达数百处,其中以内蒙古赤峰地区的分布最为密集。最初的民居形式为简陋的半地穴式房屋,后来逐渐改为夯筑与土坯结合的房屋,其大都座落于临水的高地或山岗,周围设有壕沟或围墙等防御措施,其中城堡百余座。这些建筑居址多有重叠的现象,即在原有基础上进行改建或重建新的建筑,最多的可达四、五层。随着岁月的累积,这里形成高达数米的台地,使夏家店下层在不同发展阶段的文化遗迹清晰地呈现在文化层中。此时夏家店下层的先民们已由原始氏族社会步入了城邦奴隶制时期,经济生产以农业为主。在夏家店下层文化遗址中,除有各种类型的石器、骨器、素面陶器、彩陶器外,还伴有青铜器的出土,这说明在四千年前,夏家店下层文化的先民们就已掌握了冶炼青铜的技术,其由最初工艺简单的小件青铜器物发展到合范铸造较小的青铜器,为后来铸造大型青铜器打下了基础。

      在内蒙古夏家店下层文化遗址中,最引人注目的是在赤峰市克什克腾旗土城子出土了一件高53.5厘米的青铜甗,其外表浑厚,口沿部有两个对称的竖耳,器腹上部装饰三道弦纹,下部袋足形制与夏家店下层文化陶鬲相似,每个袋足上装饰有上宽下尖的弦纹二道。整体用三范铸成,有明显铸缝,因制作比较原始,可视为夏家店下层文化大型青铜容器的早期作品。(图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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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图一:青铜甗( 夏家店下层文化,内蒙古赤峰克什克腾旗出土)庞雷摄影

      赤峰市翁牛特旗敖包山也出土了一件高66厘米的青铜甗,上有二竖耳,有烟熏痕迹,应为实用并兼做礼器之用。器腹内铸刻有一个十字纹徽帜和另一个在商晚期卜辞中出现过的文字,说明该方族进入商代后,同商民族联系密切,应是商代北方一个重要的“商世邦国”。(图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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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图二:十字纹青铜甗(夏家店下层文化,内蒙古赤峰翁牛特旗出土)孔群摄影

      同时在敖包山出土的还有一件高67厘米的青銅鼎,口沿部有二竖耳,三柱足,腹部饰三道弦纹,亦为夏家店精美的礼器。此三件大型青铜礼器铸缝明显,内外范的定位方法与中原商器截然不同,相比之下,铸造工艺较之更为原始。有专家认为,这些大型青铜器的铸造最迟不会晚于公元前十四世纪,甚至可达殷墟早期,当为与黄河流域商代早期青铜文明同时并存的北方青铜文明,在我国冶金史上占有十分重要的地位。
    至商朝后期,夏家店下层文化的先民们突然消失了。是举族迁徙,向更广阔的地方发展去了?还是其他什么原因?此为考古界留下了一个有待揭晓的谜团。

      二、 夏家店上层文化中的青铜器

      继夏家店下层文化出现的是夏家店上层文化,这一阶段相当于中原西周、春秋战国时期。夏家店上层文化先民们应为文献记载的山戎——东胡系,他们大约自商周之际进入西拉沐沦河流域。这一阶段是蒙古草原青铜文明的繁荣昌盛时期。

      东胡族青铜制造源地在赤峰市林西县大井古铜矿,从采矿、选矿、冶炼、铸造为一整体系列。在此2.5平方公里范围内有四十余条古采矿坑,矿坑大多7至9米深,其中最长的是102米。地面上遗留的石质工具俯拾皆是,足以可见当时采矿规模之宏大。铜矿的采掘工具主要是不同种类、大小各异的石器。大型石锤是坑道的主要开掘工具;中型石锤、镐用来剥落矿石;小型石锤、镐主要用于选矿和粉碎矿石。冶炼遗址中分布着密集的炼炉遗址,其中有椭圆形、马蹄形、多孔串窑式炼炉。炼炉及周围不仅随处可见炼渣、木炭,还有坩埚碎片和陶范。说明在二、三千年以前,夏家店上层文化的先民们已在这里用粗糙的石质工具开采铜矿,冶炼并制造青铜器。从当地出土的大量精美的青铜器中,可以看出东胡人发达的青铜制造业和浓郁的草原文化风格,其冶炼技术并不逊色于当时的中原地区。另外从冶炼青铜的遗址中还出土有为提高炉温而使用的鼓风设施和工具。如考古人员在大井古铜矿附近的翁牛特旗黄土梁,发现一座青铜工匠的墓中除了丰富的随葬品外,还有墓主人生前用过的一件红陶鼓风管和一套铸造铜器的石范。石范多数是两块模子套合在一起的复合模具,其中有制造斧、铃及连珠形装饰品等不同形制的模具。其红陶鼓风管风口部位弯曲,为马头形。考古人员结合大井铜矿遗址的炼炉进行测试,若进风口贴近地面,则马头形鼓风口必须仰起,才能把风灌进去。这些均为研究早期青铜冶炼技术提供了宝贵的实物资料。(图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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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图三:红陶鼓风管及石范(夏家店上层文化  内蒙古赤峰翁牛特旗黄土梁出土)孔群摄影

      在夏家店上层文化遗址出土有大量石器、骨器、玉器、陶器、青铜器、金器等大量珍贵文物。其中青铜器中以兵器最为多见,还有青铜车马具、工具、生活用具等。另外从当地出土的一些具有中原地区风格的青铜礼器看,当时的东胡族不仅自己开矿冶铁,制造青铜器,还与中原交换一些青铜礼器。

      在内蒙古赤峰地区宁城县小黑石沟一带发现的大量东胡遗址墓葬群,出土有青铜器物千余件之多,其中有小黑石沟出土的西周时期的“许季姜”青铜簋,高25厘米,口径21.4厘米,形制为宽垂腹,下连方形底座。器腹两侧有兽形耳,前后各有一变形兽面纹。器内底部有铭文3行16字,主要为许国季姜所铸器等字样。(图四、图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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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图四:“许季姜”青铜簋(夏家店上层文化 内蒙古赤峰宁城县出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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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图五:“许季姜”青铜簋底部文字,庞雷摄影

      另有一件从赤峰小黑石沟出土的方形奴隶守门兽纹青铜鼎,通高9厘米,口径长12.7厘米、宽9.7厘米。底部为四兽足,正面靠下部有扁长方形双开门,两扇门上分别铸有奴隶和兽面纹,背面装饰镂空夔纹,器腹饰夔纹,两侧有十字分隔的镂空窗形。(图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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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图六:奴隶守门兽面夔纹青铜方鼎(夏家店上层文化 内蒙古赤峰小黑石沟出土)孔群摄影

      小黑石沟出土的春秋时期的兽形青铜斗高24.6厘米,口径17.6厘米,斗盘浅平,敞口,喇叭形圈足,斗盘口沿铸有11个长吻立兽。(图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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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图七:兽形高足青铜斗(东胡族  春秋 内蒙古赤峰地区出土)庞雷摄影

      上述内蒙古赤峰宁城县小黑石沟出土的象征王权的青铜鼎、青铜簋、青铜罍、青铜壶、青铜豆、青铜洗等中原风格的礼器,表明东胡王国的统治中心就在小黑石沟一带,其奴隶制政权在不同程度上吸纳了中原礼制的内容。虽然东胡与中原地区保持着密切的交往,其文化的影响和渗透是显而易见的,但夏家店上层青铜文化的基本内涵,还是属于草原文化类型的,这从东胡墓葬中大量出土的鹰、马、鹿、野猪等动物纹青铜饰件以及动物咬斗纹青铜牌饰可以证明。夏家店下、上层文化遗址出土的大量青铜器,不仅反映出北方东部草原青铜文明的兴盛发展,而且也能够说明春秋战国时期的东胡人,已经建立了极具规模的草原王国。(图八、图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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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图八:虎鴞咬斗纹青铜饰牌(东胡族  春秋战国 内蒙古赤峰地区出土)庞雷摄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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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图九:车马纹青铜牌(东胡族  战国 内蒙古赤峰地区出土)

      三、东胡族的青铜生活器皿和祭器

      夏家店上层文化的先民——东胡族进入西拉沐沦河流域后,主要以游牧经济为主,牧放马、牛、羊等家畜,畜牧业很发达。另外他们也从事一些粗放的农业生产,从当地出土的青铜手锄、青铜斧、石磨盘、陶炊具可证实这一点。东胡人的饮食除粮食、肉类外,还搭配有各种副食。在宁城县一带曾出土有连铸一体的马钮青铜连罐,其中有两连罐、三连罐、四连罐几种形制,盖顶饰立马形钮,这种连罐系存放食物的器皿。在出土时考古人员发现有的连罐内盛有绿色植物混合物和肉类等混合物,经中科院专家鉴定,联罐内原盛有鱼、肉、韭菜、瓜果等食品。当考古人员开启山韭菜罐时,还有一些淡淡的气味。据有关专家分析,这种特殊形制的联罐,可能与部落联盟有关。由于东胡族是由许多部落组成的群体,结盟应是他们政治、军事生活中的大事,而盟器的出现,或许是部落联盟活动的反映,当然也不排除作为礼器的可能。(图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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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图十:马钮青铜三连罐(东胡族  春秋战国 内蒙古赤峰地区出土)庞雷摄影

      从赤峰敖汉旗新惠乡铁匠沟还出土了一组半浮雕野猪形青铜饰牌,长2——6.1厘米、高3.2——3.8厘米,其中一件为双猪交媾形。野猪吻部长而前突,有獠牙,阴刻双眼,鬃毛,背面有双钮,有穿带使用痕。这组形象生动的野猪形饰牌反映出狩猎业仍是东胡人的生产方式之一。(图十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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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图十一、雌雄野猪纹青铜饰件(东胡族  战国 内蒙古赤峰地区出土)庞雷摄影

      在东胡游牧王国里,为了祈求人口兴旺、民族强盛、收获丰足,生殖崇拜自然会出现在他们的思想意识里。在赤峰宁城县南山根出土的一件阴阳曲刃青铜短剑即如此。剑柄两面分别雕铸出男女裸体立人像,并突出性器官,由此称为“阴阳短剑”。(图十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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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图十二、青铜阴阳剑(东胡族  春秋 内蒙古赤峰地区出土)孔群摄影

      在中国传统观念中,阴阳交合象征天地宇宙万物变化,此剑也是以阴阳交合图象祈求氏族部落兴旺繁衍的一种礼器,祭天祭地时用它来表示开劈宇宙众生的神器。而当地出土的“祖柄青铜勺”,勺柄为男性生殖器形,明显是东胡族男性生殖器崇拜的典型器物。(图十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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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图十三:祖柄青铜勺(东胡族  春秋战国时期 内蒙古赤峰地区出土)孔群摄影

      东胡人青铜文化的内涵还反映在图腾崇拜和对祖灵的祭礼中。在赤峰克什克腾旗龙头山遗址发现了大量祭祀坑,并殉以人牲。其中一位墓主人胸前放置一件高20、长31.5厘米的大型青铜奔鹿形饰牌,这是目前草原上发现的最大一件动物形饰牌。此铜鹿摆放的位置说明了鹿是墓主人所信仰的崇拜之物,并与部族图腾崇拜或墓主身份、权位有关。(图十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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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图十四:青铜大角鹿(东胡族  西周 内蒙古赤峰地区出土)孔群摄影

      四、东胡族的青铜兵器

      东胡是个尚武的民族,这从赤峰宁城县南山根等地出土的青铜兵器和武备器具可以看出。东胡所用军事武备十分精良,其中出土的青铜头盔为圆弧顶,顶上有兽形或方形带孔钮,两边下延为护耳,底边各有二穿。头盔整体厚重,戴系牢固,当是东胡将士作战时使用的防卫器具。(图十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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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图十五:青铜盔(东胡族  春秋战国 内蒙古赤峰地区出土)庞雷摄影

      在宁城县南山根等地出土有大量轻捷方便的青铜短剑,其为夏家店上层文化的典型代表。有单鞘单剑、双联鞘双剑,不带鞘的青铜短剑等。短剑形制多为刃部两侧有角状凸起的曲刃,这种曲刃剑在战争中能够增强杀伤力。剑鞘和剑柄多装饰有精致的纹饰,其中南山根出土的一件中脊起棱,剑鞘正面装饰浮雕勾连雷纹,背面有五个三角形镂孔。另有双联鞘曲刃青铜剑,通长50厘米,宽10厘米,曲刃剑身形制同上,双联鞘正面分布排列数个三角形镂孔。另有虎纹曲刃青铜短剑,长约34厘米。其柄手铸成二只对合的卧虎纹,虎身的纹饰很明显,虎爪与剑的中脊相接,十分精致美观。(图十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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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图十六:双虎柄双鞘青铜剑(东胡族  战国 内蒙古赤峰地区出土)

      赤峰宁城县南山根小黑石沟出土了一件春秋时期的管銎青铜钺,其通长13.5、管銎长12厘米,銎下端有两个钉孔用以固柲,銎内还有残存着木柄。(图十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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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图十七:青铜钺(东胡族 春秋   内蒙古赤峰宁城县小黑石沟出土)

      东胡兵器中除各种青铜刀外,还有素面和动物纹的青铜戈、青铜箭镞等。从这些兵器看,其不仅具有强劲便捷的实用性,也具有很强的艺术装饰性,反映了东胡族高超的审美艺术水平和兵器的铸造技术水平。

      五、东胡族的青铜马饰具

      在东胡族的经济中,养马业是最受重视的,其对马的驾驭和车马具的制作,在北方游牧文明史上开创了先河。根据考古资料,东胡的先祖在新石器时代晚期的氏族社会时期,就已驯化和饲养了马匹,在商周时就会驾驭马,最初主要用于车驾。东胡至西周时发明了骑马术,春秋战国时广为普及,骑术也越来越精湛。在大兴安岭南段的岩画上,可看到绘刻有许多春秋战国时期东胡民族骑马的岩画,真实而生动地反映了当时的情景。

      古人驯马,最先采用的工具是用皮条编结的网状络头,主要从马的头部控制和驾驭马匹,络头起初没有马衔、马镳。至西周时,在东胡族中开始出现了完备的青铜马面饰。如赤峰宁城县出土的一套青铜马面饰,其中包括人面形当卢(马面中部上宽下窄的面具,用以防箭击并起装饰作用)、马衔、固定在马面两颊的马镳、用于前额防箭击的圆形铜牌等。(图十八)此套马面饰说明在西周时,北方草原所用的马面饰就已相当完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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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图十八:青铜马面饰(东胡族  春秋时期 内蒙古赤峰地区出土)孔群摄影

      在东胡人的墓葬中不仅有许多青铜马面饰和青铜车马具,在岩画中也可看到马鞍韂的形制,这些均反映出东胡对马匹使驭的普遍和成熟。骑马术和马鞍饰具的发明给包括东胡在内的北方游牧民族的生产、生活、政治、军事都带来了一系列变化,这是东胡族逐渐强大的根本原因。

      由于骑马术的普及,东胡骑兵开始活跃于中国北方草原。骑兵的出现,在中国军事史上有着划时代变革的重要意义。东胡骑兵骑术高超,灵活自如,同时还具有骑战的武器装备。他们同燕赵两国行动缓慢的步兵与车兵相对抗时,显示出极大的军事优势,并因此成为中原诸国的劲敌。赵武灵王由此大胆改革,效法胡服骑射。赵国学习胡人的骑射技术,然后以此对东胡进行抗击。

      战国时期东胡势力所及,北起兴安岭,东到辽宁东部,西至山西北部,西逼匈奴,南抵河北北部,与燕、赵两国抗衡,迫使燕赵修筑长城抵御其南下,可见其军势的强盛。

      秦始皇统一六国时,东胡人仍是雄居北方草原东部的强盛游牧民族。西汉初年,大约在公元前206年左右,东胡因屡次进犯匈奴,并骄狂轻敌,被匈奴王冒顿单于一举击败,导致其部族星散,联盟解体,东胡王国因此灭亡。其部族后裔又演变成新的游牧民族。

      

      

      安英,现就职于内蒙古艺术研究所。安丽,原内蒙古博物院研究员。

  • 从“海上丝绸之路”文物看东西方文化交流与交融(涂师平)

      中国共产党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强调:推进丝绸之路经济带、海上丝绸之路建设,形成全方位开放新格局。建设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是中国推进新一轮改革开放的大手笔、大战略和大布局。这一战略构想是站在历史高度、着眼世界大局、面向中国与东盟合作长远发展的战略选择,对于深化区域合作、促进亚太繁荣、推动全球发展具有重大而深远的意义。

      研究海绸之路的发展历史,搜寻并解读海上丝绸之路遗留的文物,探究世界多元文化和谐包容的美好记忆,可以唤醒历史记忆,启迪当下和未来。

      一、历史上 “海上丝绸之路”文化线路

      古代东西方交通有陆路和海路两条线路,由于在古代经济交往过程中,中国丝织品是最名贵、最畅销的商品之一,1877年普鲁士学者李希霍芬(Fendinand Von Richthofen)将陆路通道称为“丝绸之路”(Silk Route),得到国际学术界广泛认同,后来海路则被称为“海上丝绸之路”。由于海上丝绸之路往来着陶瓷、丝绸、茶叶、香料等诸多商品,又被称为“陶瓷之路”、“香料之路”、“茶叶之路”、“白银之路”等。a

      历史上的陆上丝绸之路是公元前2世纪至公元16世纪期间,古代亚欧大陆间以丝绸为大宗贸易而开展的长距离商业贸易与文化交流的交通大动脉,是东西方文明与文化融合、交流和对话之路。陆上丝绸之路如今已被列为世界遗产。2014年6月22日,在卡塔尔首都多哈召开的联合国教科文组织第38届世界遗产大会,审议通过了中国、哈萨克斯坦、吉尔吉斯斯坦跨国联合的申报丝绸之路项目,列入《世界遗产名录》。联合国教科文组织世界遗产委员会在最终的审核决议中,明确建议将该项目命名为“丝绸之路:长安-天山廊道的路网”。

      而历史上的“海上丝绸之路”,是指中国与世界其他地区之间的海上交通路线。以中国起点,东通日本,朝鲜半岛,西经东南亚,印度洋地区,直至西亚和东北非。“海上丝绸之路”由两大干线组成,一是由中国通往朝鲜半岛及日本列岛的东海航线,二是由中国通往东南亚及印度洋地区的南海航线。目前中国沿海城市也在联合开展海上丝绸之路申遗。

      在时间演变上,“海上丝绸之路”最早在中国秦汉时期便已出现,发展于三国隋朝时期,繁荣于唐宋时期,转变于明清时期。明代初年,郑和下西洋的壮举见证着中国古代航海的巅峰。十五世纪开始,以葡萄牙、西班牙等国家为主发起的“大航海时代”,使欧洲的航海及造船技术逐渐赶上并超过了东方,万里大洋从此畅若通衢。明清之际,东西方的文化交流和贸易往来展现出新的趋势,中国发挥重要作用的古代海上丝绸之路在辉煌之后,渐渐没入全球化的贸易体系,历经漫长的重待复兴之路,新的海上丝绸之路篇章亟待重写。

      在地理转变上,蓬莱、扬州、宁波、福州、泉州、漳州、广州、北海等八个中国最主要的“海上丝绸之路”城市,因地理位置不同,各自历经地位兴衰转变:汉武帝结束了秦始皇的封闭政策,大举对外经商交往,《汉书·地理志》记载,中国出口船舶“自日南障塞,徐闻、合浦开航”,这是“海上丝绸之路”最早的记载。「1」所以,徐闻、合浦就成为中国汉代海上对外经商交往的最早港口。从公元3世纪30年代起,广州取代徐闻、合浦成为海丝主港,宋末至元代时,泉州超越广州,并与埃及的亚历山大港并称为“世界第一大港”。明初海禁,加之战乱影响,泉州港逐渐衰落,漳州月港兴起。清代闭关锁国,广州长时间处于“一口通商”局面。分析中国海上丝绸之路港口城市的特点,我们可以概括为:“蓬莱:中原文明的海上门户”、“北海:光彩夺目的南海明珠”、“扬州:盛世大唐的‘海丝’奇葩”、“宁波:东亚海域的商贸中心”、“福州:东南福地的控海咽喉”、“泉州:盛极宋元的东方大港”、“漳州:全球化初期的映海明月”、“广州:永不关闭的对外窗口”。

      “丝绸之路”虽以丝绸贸易为开端,但其意义却远远超过了贸易范畴。它把世界各地的文明古国如希腊、罗马、埃及、波斯和中国联系在一起;又把世界文化的发源地如埃及文明、两河流域文明、印度文明、美洲印加文明和中国文明等联系在一起,形成了一条连接亚、非、欧、美的大动脉。通过这些“海丝城市”,中国的丝绸、茶叶、瓷器等物产越洋过海,远销他乡;海外远国的珠宝香料、异兽奇药源源不断输入中国;中外使臣执节往返,各国商人赍货逐利,宗教信徒舍生弘法,多种文化融合包容……

      目前,海上丝绸之路已成为一个含义丰富的学术概念,涵盖海外交通、航海科技、宗教、民俗、中外陶瓷、城市发展、区域经济等众多课题。

      二、从舶来品看中国的文化包容

      通过“海上丝绸之路”,世界各地风物、文化大量输入中国,舶来品主要包括:琉璃、猫眼石、明珠、象牙、香料、宝石、水晶、玛瑙、琥珀、骆驼皮、乳香、没药、安息香、沉香、檀香、卢荟、胡椒等。从至今遗留的“海上丝绸之路”舶来品文物中,我们可以发现许多明显带有异国风情的文物。

      海外的各种珠宝料器是最早通过海上丝绸之路引入中国的大宗舶来品,作为装饰品,它们带来了浓烈的异域情调。比如,广西北海合浦县的汉代墓葬出土了琉璃、水晶、玛瑙等大量的舶来品装饰品,充分说明了北海合浦在中国“海上丝绸之路”中的独特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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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图一 1975年合浦县堂排出土西汉橄榄形红花玛瑙穿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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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图二  西汉金花球串饰(据考证其焊接制作工艺都源自印度、古希腊麦锡尼等地)

      香料是从海外运回中国的最大宗商品之一,包括乳香、没药、安息香、沉香、檀香、卢荟、胡椒等。汉乐府诗中说:“行胡从何方?列国持何来?氍毹、氆毯、五木香,迷迭、艾蒳及都梁。”可见汉时从国外输入之物,香料占了很大的比重。b 香料的流行,在中国催生了大量香薰、香炉等文物。福建泉州湾后渚港宋代海船出水有宋代香料三块,收藏在泉州海外交通史博物馆,是中国进口香料的文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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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图三  宋代香料三块

      中国的制瓷技术在世界范围产生了巨大影响,其中模仿中国越窑的高丽青瓷,以及模仿中国青花、五彩的日本瓷器,都在世界陶瓷史上占据重要地位。国外模仿中国生产出的瓷器,也经常流入中国。1996年山东登州水道出水了一件明末清初的日本青花瓷碗,通体施白釉,外壁一侧饰青花葡萄叶纹,底绘有青花五瓣日本樱花一朵,纹样采用双勾填色的笔法,和中国明代晚期的民窑青花风格上很接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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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图四 日产明末清初本青花瓷碗 

      中国是白银输入大国。16世纪中,西班牙和葡萄牙是欧洲环球探险和殖民扩张的先驱,并在各大海洋开拓贸易路线。西班牙在南美殖民地墨西哥发现大银矿,制造“双柱”银元,流通时间较早,几乎遍布全世界,自明万历年间流入中国。据英国东印度公司记录,1681年至1833年,输入中国的白银达6800万两以上,合银元l亿枚,绝大部分是双柱银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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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图五  1756年西属墨西哥双柱双地球银币

      三、外销商品是文化传播的主要载体

      中国通过海上丝绸之路往海外输出的商品主要有丝绸、陶瓷、茶叶和铜铁器四大宗。外销商品不但是实用品,也是文化传播的载体,其中,中国的丝绸文化、陶瓷文化、茶文化通过这些载体传播海外。

      丝绸是中国最早、也是最主要的外销商品之一,中国古代的“丝绸之路”,就是以中国花团锦簇的纺织品、五彩缤纷的印染品、绚丽璀璨的刺绣品为媒介,传播到欧、亚、非各国。比如,南宋时期,福州已经是“海上丝绸之路”贸易的重要港口,丝绸也通过福州销往海外。1975年福州南宋黄升墓出土了南宋黄褐色牡丹花绫开裆夹裤等丝织品,收藏在福建博物院,是这一时期福州丝绸贸易的重要物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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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图六 南宋黄褐色牡丹花绫开裆夹裤

      中国瓷器从唐代起,就开始沿着一条陶瓷之路远销海外,瓷器输出后,不仅作为一种商品在世界各地流通,同时也作为一种文化交流的媒介,在人类文明史上发挥着巨大作用。日本当代著名学者三上次男在其所著《陶瓷之路》一书中说:“陶瓷是跨越中世纪东西方世界的一条友谊纽带,同时也是一座东西方文化交流的桥梁。”至明清时期,从中国订制瓷器成为西方上流社会的一种时尚。中国南方地区的各窑口开始根据外来订单依样生产各类西方生活用瓷,其中以绘制欧洲家族徽章的纹章器和剃须盘、果盘、酒杯等专用瓷器最为常见。广东省博物馆收藏的清代广彩倭角方形徽章盘,在盘的中央印着一个家族的族徽,就是一件典型的西方订制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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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图七 清代广彩倭角方形徽章盘

      近年来,国内外发现许多唐至清代沉船,有的沉船还出水了数十万件运往国外的瓷器。2005年6月,载有17000余件清康熙年间景德镇青花瓷的“碗礁一号”古沉船遗址在福州平潭海域被发现,大量出水文物证明此沉船是驶往欧洲的,反映了当时“海上陶瓷之路”的繁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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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图八 “碗礁一号”沉船出水清康熙景德镇窑青花雏菊纹菱口盘

      中国茶叶的输出,也形成了“海上茶叶之路”。早在唐宋时代,中国茶叶、茶种、茶具已通过明州(今宁波)港,源源不断输出到日本、朝鲜半岛及世界各地。1986年,从瑞典“哥德堡号”沉船打捞出水了经广州出口的福建白毫茶。“哥德堡”号是一艘以瑞典东印度公司总部所在城市哥德堡命名的重要船只,1743年3月至1745年9月,“哥德堡”号在经过艰难的往返航行之后,在回程中沉没在哥德堡附近的海面上。让人吃惊的是,打捞上来的部分茶叶色味尚存,至今仍可放心饮用。此后,哥德堡人将一小包茶叶送回了广州,成为“海上茶叶之路”的见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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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图九 “哥德堡号”沉船打捞出水的清乾隆年间茶叶

      四、“海上丝绸之路”文物所反映的中外文化交融现象

      通过海上丝绸之路贸易,中国既有文化输入,也有文化输出,更有文化交融。中国的器物、工艺、纹饰、风俗等,以开放包容的气度,吸收了多元世界文化,形成了独有的中外文化交融的“海上丝绸之路”文物特征。

      中国的文物中,经常可见外国人的生动造型。在汉代的众多器物造型,如灯、堆塑罐上,都出现了胡人的造型,说明当时异域的面孔已为沿海人们所常见。1957年广州河南晓港新村刘王殿出土了一件西汉后期陶胡人俑座灯,这类托灯胡俑多见于广州地区的汉墓中,有陶俑,也有木俑,有男俑和女俑。胡俑当为达官富人家奴的形象,是来自海外的奴隶。早年研究认为,汉代的黑奴是印度尼西亚境内的土著居民,唐宋的昆仑奴是东非洲的黑人。由于汉墓中出土的陶灯座俑无釉,亦不施彩,肤色特征不明显,除了可能是印度尼西亚血统较多的“原始马来族”外,有的学者认为“从深目高鼻这一体形特征来看,他们似乎更有可能来自西亚或非洲的东岸。”还有一个更大可能即是来源于印度。c 无论是印度的、东南亚的土著抑或是非洲黑人,这些“奴隶”可能是中国的船队带回,也有可能由印度商人贩运而来。即通过海上丝绸之路到达广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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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图十  西汉后期陶胡人俑座灯

      同样的外国人造型器物还有江苏扬州博物馆收藏的唐代马来人陶范,扁嘴大耳,形态可掬,充满异域风情,是当时的装饰玩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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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图十一 唐代马来人陶范

      中国古代器物经常吸收外来文化艺术元素,并与中国本土文化艺术融为一体。比如摩羯是印度神话中的河水之精、生命之本,4世纪末传入中国,成为中国器物上的一种纹饰。隋唐时期,摩羯图案融入了中国龙首的特征,摩羯纹又称“鱼龙纹”。类似外来纹饰还有鹦鹉纹、狮子纹、番莲纹等。

      唐代海兽葡萄镜是中国青铜镜中的一朵艺术奇葩,它也是东西文化交融的产物。兽与葡萄的组合,有学者认为它来源于古代的波斯、拜占廷或希腊、罗马。从汉代张骞通西域后,我国就开始了葡萄的种植,在当时的丝织品上也有了葡萄的纹饰。唐代扬州对外贸易的繁荣进一步推动了铜镜、金银器等手工艺的繁荣,成为全国主要的铜器制作中心和金银器原料的集散地、加工中心。大量的铜镜、金银器在制作工艺、纹饰等方面在吸收外来元素的同时又销往国外。1972年江苏扬州邗江出土的海兽葡萄镜,就是当时文化交流的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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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图十二  唐代海马葡萄纹铜镜

      佛教文化传入中国,也在中国出现了一种特殊文物种类——“军持”。“军持”是一种云游僧人、伊斯兰教徒盛水洗手用具。这种外国器形大约在隋唐时期传入我国,并在我国长盛不衰,从唐代至清代的南方北方陶瓷窑口均有持续生产。1980年泉州磁灶窑址出土的宋代磁灶窑绿釉双龙戏珠纹军持,在异国器物造型的文物上,融合了中国的双龙戏珠纹文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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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图十三  宋代磁灶窑绿釉双龙戏珠纹军持

      五、结语

      海上丝绸之路是古代东西方通过海路,以商贸为依托,承载文化、艺术交流的和平之路。交流是双向的,影响是相互的,海上丝绸之路不仅是中国的,更是世界的,除了中国沿海省份,沿线各个国家的各个港口文化遗存都见证了这条文化之路的辉煌。世界离不开中国,中国也离不开世界,海上丝绸之路不仅将古代世界各地人们的命运联系在一起,也将当下世界经济、文化联系在一起。在海上丝绸之路的发展史上,以中国为主导,涵盖亚洲、非洲、欧洲乃至美洲等不同国家、不同种族、不同文明的人类通过海上丝绸之路互通有无、和平往来,推动了东西方文明全方位、多层次的物质文化和精神文化的接触、碰撞、交流和融合,为人类文明和文化发展及共同繁荣做出了重要的贡献。对外开放与和平交流是海上丝绸之路的永恒主题,同样也是今天人类发展所共同提倡的。

      

      

      涂师平:现就职于中国水利博物馆

      a  李庆新 .海上丝绸之路研究的几个问题[C]登州与海上丝绸之路——登州与海上丝绸之路国际学术研讨会论文集,2008.
    b  黄伟宗. 应当重视“海上丝绸之路”的开发[J]. 岭南文史,2000,(4).
    c 广州市文物管理委员会等.广州汉墓[M]北京:文物出版社,1981:478.

  • 白族本主崇拜的属性问题初探——以宗教要素为中心的考察(闻云峰)

      本主崇拜是白族社会所特有的民间习俗,在白族地区极具普遍性。本主意为“本境恩主”或“本境福主”,是白族村寨的保护神。本主崇拜历时久远、内容丰富,发展至今已完全植根于白族社会,全面而又深刻地影响着白族人民生产生活的方方面面,成为白族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本主崇拜的研究一直为广大学者所重视,取得了丰硕的研究成果,成为白族学研究的一大重点。

      一、属性问题的争论

      在本主崇拜的研究中,关于本主崇拜的属性和本质问题,一直受到学者的重视。学者们没有在此问题上达成意见上的共识,反而引发了各种争论。争论最多的是本主崇拜是原始宗教还是人为宗教。第一种观点认为本主崇拜是原始宗教。杨仕认为,在本主神祗中,有众多的自然宗教之神,本主崇拜没有独立的经典和僧侣、组织,因而属于原始宗教范畴。a 田怀清在1985年5月的调查报告中指出:“本主崇拜是白族固有的一种原始宗教,它具有鲜明的民族特色和地方色彩。” b 第二种观点认为本主崇拜是人为宗教,本主崇拜有神祗、固定的神庙、稳定的信教群体,它借助佛、道、儒的思想观念,形成了一套不成文的信条,其司职人员,亦由村寨里的“莲池会”等组织担任,因而具有了制度化宗教(人为宗教)的格局。c  第三种观点认为本主崇拜是原始宗教与人为宗教相交叉融合的产物。单文认为,白族本主崇拜十分复杂,既不是完整意义上的原始宗教,又确实含有大量原始巫教成分,也不是严格意义上的神学宗教,却又明显拥有神学宗教的某些特征。d

      詹承绪的看法较具代表性,他把本主崇拜归属于民族宗教,并认为本主崇拜是原始宗教和人为宗教的混合物,建议将白族本主崇拜定为民族宗教。同时,詹承绪认为白族本主崇拜已经具有了一种宗教组织(即“人为宗教”或“正式宗教”)的“雏形”。凡是一种宗教,都应有一定的组织、共同的信、系统的教义、神学理论和道德规范,以及祭祀制度等。“就白族本主崇拜而言,尚未完全具备上述世界性宗教的条件,但它具有一般宗教组织的雏形,其表现特征是:第一,本民族对本主的崇拜,几乎已是全民族的信仰。第二,每个本主都有固定的庙宇,供奉着木雕或泥塑的本主神像。第三,每个本主庙都有专人或专门组织管理、领导和组织祭祀活动。第四,对本主的祭祀,除个人随时可以去烧香外,每个本主每年通常有两次集体的祭祀活动,并有一套固定的祭祀仪式。第五,本主崇拜虽然没有系统的教义和神学理论,但在群众中已普遍形成一套清规戒律和道德规范。从上面几点不难看出,本主崇拜已具有作为一种宗教组织的雏形。”e  必须指出的是,詹承绪并没有明确把白族本主崇拜归为“原始宗教”和“人为宗教”这两种类型中的一种,而是审慎地指出它“既保留着大量原始宗教的内容,又有不少人为宗教的成分,是一个古今掺杂的混合物。”另外,詹承绪把本主崇拜的内容都归于“原始宗教资料”之下。f 由此可见,白族本主崇拜属性问题之复杂。

      在本主崇拜的归属问题上,各种观点没有日渐趋向统一,反而随着研究的不断深入,意见分歧越来越大,且有新观点的不断提出。据此,有的学者指出,“在本主崇拜的宗教类型划分上,太多的争议是意义不大的。” g 然而,在笔者看来,争论存在的根源在于本主崇拜问题本身的复杂性,各种形态的宗教类型都能于其中找到“相对应之处”。但是,只有明确属性和本质,才能实现本主崇拜研究的实质性的进展,及其研究体系的确立。“无论我们对本主崇拜属于原始宗教或人为宗教如何定位,一个无可辩驳的事实是本主崇拜之中的确有很多原始宗教的成分。但此种萌芽于白族先民的‘鬼教’、‘巫教’信仰的宗教,在向人为宗教过渡了千年之久以后,仍未完全脱胎换骨,变成人为宗教,而是演化成了兼容各种形态之神祗,令学术界在宗教类别划分之时大伤脑筋的宗教形态。学者们在争论一番之后,又只好以‘本主崇拜’一词涵而盖之,问题依旧没有解决。” h

      在本主崇拜的属性问题上,争论颇大,众说纷纭。若以宗教的基本要素为判定依据,笔者认为本主崇拜不属于严格意义上的有着完整内容的宗教。

      二、从宗教的基本要素来看,本主崇拜不属于宗教

      要给宗教下一个为大多数人所认可的定义是一件看似简单,实属不易的问题,很难给“宗教是什么?”以一个明确的答案。特别是,“近百年来,随着宗教学的发展,宗教学者从不同的立场和角度,应用不同的观点和方法去研究宗教,在宗教领域建立起不同的分支学科,他们在分析宗教现象之后得出的结论常常是各不相同的。宗教学者们对‘宗教’概念的本质规定性的理解,以及对宗教所下的定义,不是走向统一,而是日趋多样化,甚至互相冲突和对立。” i 麦克斯·缪勒谈到这种状况时说道:“各个宗教定义从其出现不久,立刻会激起另一个断然否定它的定义。看来,世界上有多少宗教,就会有多少宗教的定义,而坚持不同宗教定义的人们间的敌意,几乎不亚于信仰不同宗教的人们。” j

      目前,在宗教的本质问题的研究上,大致形成了三种角度,“大体上,可以这样说,在把握和规定宗教的本质问题上,第一种是以宗教信仰的对象(神)为中心,第二种是以宗教信仰的主体(个人)为中心,第三种则是以宗教信仰的环境(社会)为中心。” k 从这三种研究角度出发,可以理清宗教基本概念的内涵和外延,并能把握宗教的基本问题和宗教学研究的基本内容。其中,最为重要的就是“神的观念”,离开了“神”就无所谓宗教,各种类型的宗教规定都离不开神或神性物的观念。在宗教体系中构成核心的、本质的因素就是具有超人间、超自然的神或神性物的观念。但是,“必须指出的是,神观念并不构成宗教的全体,宗教不单纯是一种主观的观念,而是一种客观存在的社会文化系统,包含有比神观念更为广泛的内容” 。l

      因此,只要抓住宗教的本质问题及其因本质问题而得以确定的研究的基本内容,就能较为完整地来界定宗教的基本概念的内涵和外延。简言之,就是要理清宗教的基本要素。m  宗教学者吕大吉将宗教的基本要素划归为四个要素,以此来定义宗教,并认为缺乏其中的任何一个要素的文化现象都不能成为完整意义上的宗教。宗教作为一种社会化的客观存在,具有一些基本要素,一类是宗教的内在因素,一类是宗教的外在因素。宗教的内在因素有两部分,是宗教的观念或思想、宗教的情感或体验。宗教的外在因素也有两部分,是宗教的行为或活动、宗教的组织和制度。一个比较完整的成型的宗教,便是上述内外四个要素的综合。“宗教的四种基本要素在宗教体系中有一定的关系和结构,构成宗教的内外两类因素乃是同一事物的两个方面,概念上可以分析为二,实质上内外一体,是相互伴生、相互制约的。” n 宗教就是这四个要素的综合体,缺一不可。

      ㈠  第一要素:宗教观念

      信仰是宗教得以产生的根本条件,无信仰则无所谓宗教。“信仰不仅是构成宗教的一个必要的不可或缺的因素,而且也是构成伦理、知识、哲学、政治等意识形式和社会实体的一个必要的不可或缺的因素。作为构成宗教的必要因素的信仰便不可能是一种抽象的一般信仰,而只能是一种区别于伦理信仰、知识信仰、哲学信仰、政治信仰的宗教信仰。”就基本内容看来,“宗教信仰的根本规定性或特殊规定性无非是两个:一是对‘神圣者’的信仰,二是对彼岸世界的信仰。” o 宗教信仰是宗教之为宗教的一个最为内在、也最为本质的规定性,在任何意义上说,离开了宗教信仰也就根本无所谓宗教。

      宗教观念因信仰而得以形成,是宗教信仰的外在表现形态。“一定的宗教信仰总是要表现为一定的宗教观念。宗教观念是宗教信仰的解释体系,是宗教信仰的系统化、条理化和规范化。”因此,宗教观念是宗教的基本要素之一。宗教观念有两种基本形态:神话寓言形态、理论思辨形态。宗教神话是宗教观念的原始形态,在一定意义上可以说,宗教神话和宗教是同步产生的。任何一种宗教观念都以一个神话故事群作为其基础和基本的内容,宗教神话就是宗教观念的一种始终合宜、永远不可或缺的表现形态。“如果说宗教神话是宗教观念的前逻辑形态,则宗教理论便是宗教观念的逻辑形态。宗教理论把宗教观念概念化和系统化,从这个意义上说,它是宗教观念的更为高级的形态。” p 宗教理论包括教义和教理,是宗教观念的概念化和系统化,是人类进入文明社会或发明了文字以后才出现的,也只有到了民族——国家宗教和世界宗教形成之后才出现的。

      从宗教的整个历史来看,任何一个发展到成熟阶段的宗教都具有自己的宗教理论或理论体系。不仅世界宗教具有自己的理论体系,而且比较成熟的民族——国家宗教,如犹太教、道教等,也都有自己的理论体系。白族本主崇拜虽也有自己的一些解释体系,包括神话传说故事、伦理道德习惯、佛教道教观念、传统民俗习惯等,却没有形成自己独立的自成体系的思想和理论。在长期的历史发展中,在白族地区形成了十分丰富的本主神话传说故事,这些故事,表面上是白族人民对“本主神”的信仰的体现,其实是白族人民精神世界和文化传统内核的集中反映。本主是白语“武增”的意译,意为“我们的主人”,故有“本主,本境福主”之说法,视为村寨的“保护神”。从“本主神”的来源、构成及其相关的神话传说故事来看,本主崇拜的内容极为丰富、复杂。从本主的本意——村寨的“保护神”来看,本主神是原始氏族公社、村社制度中的氏族神和村社神的产物。从本主神的构成来看,除了自然现象人格化的本主神外,还有各种自然物和动物(如,石头、树木、龙、虎等)。可以看出,本主崇拜包含了原始崇拜的内容,诸多的原始自然崇拜得以保留,如图腾崇拜、氏族神崇拜、村社神崇拜、祖先神崇拜等。因此,“本主崇拜最有可能起源于原始社会时期的自然崇拜、氏族崇拜和祖先崇拜,后来又加进了对英雄人物、孝子贤妇和为本民族经济文化发展做出过贡献的人物偶像崇拜。” q 后来,一些政治人物、佛道教神祗也成为白族人民崇拜的对象而奉立为本主神。据目前的调查资料来看,本主崇拜的对象大致可以分为:自然物本主、祖先本主、英雄人物(有的亦为祖先崇拜)、民间人物本主、其他民族人物本主、佛教道教神祗本主等,并未因本主神而形成像宗教一样的“神的观念”。

      教义是对宗教信条的理论解释或阐明,是宗教信条的概念化和理性化。教理是宗教借以阐述其教义的原理和原则,是宗教信条的进一步概念化和理性化。本主崇拜向来缺乏一套比较系统的教义和规定,用来约束信众的行为来开展有关仪式活动。宗教典籍是宗教理论和观念成文的集中体现,大凡较为成熟的宗教都有属于自己的经典,而白族本主崇拜没有属于自己的典籍。在调查过程中所发现的一些文本多为当地居民吸收佛教、道教经典中的极为简单文字的汇集,结合本主神话传说故事和一些传统规定习惯汇编而成,大多是佛教、道教经典的全文翻印。这些文本除了佛教、道教经典为木刻本外,其余全是手抄本,不是统一编纂的,内容基本雷同且简单,没有属于自己的思想内容,更没有形成独立的理论体系——教理和教义。因此,这种文本不是本主崇拜的典籍。没有典籍是本主崇拜没有自己独立的教义和教理的表现。

      ㈡  第二要素:宗教经验

      宗教经验,又称宗教体验,是宗教信仰者基于宗教情感的神秘的主观体验或经历。这是一种因宗教信仰者对神圣物(神、神圣力量、神性物)与自己的关系而产生的某种心理感受,是与“神圣存在的精神体验”作为宗教信仰者所特有的同宗教信仰、宗教理论相关的心里状态和心里过程,宗教情感主要表现为宗教信仰者对“神圣者”所持存的强烈、无限的敬畏感、依赖感、安宁感和神秘感。”  r 宗教经验(宗教体验)“在宗教意识中,甚至在整个宗教构成要素中占有非常突出、非常特殊的地位。因为,宗教经验不仅构成了整个宗教意识的基础,而且在一定意义上也是宗教诸要素的成因。” s 因宗教信仰者与信仰对象之间的关系和情感而产生的要素,宗教经验宗教中是必不可少的。

      宗教经验是以宗教信仰者为中心的宗教基本要素,是信仰者对其基本信仰对象——神圣物(最重要的是对神——这一根本信仰对象)的心里感受和精神体验。在本主崇拜中,白族人民信仰的对象是“本主神”,并以之形成了某种类似的“神的观念”,这是一种有着自发性、直观性和功利性而成为一种具有民族特色的民间习俗观念,与宗教的“神的观念”有着本质上的不同。这种极具世俗性的“神的观念”集中体现在本主神为白族人民所奉立的因由及其相关的神话传说故事之上。某一本主神得以奉立的原因在于他(她)是否有功于民,其生平事迹是否有利于传统伦理道德的彰显。这种奉立的原因使得本主神本身就具有世俗的功利性的特点。另外,白族人民对本主神的祈求和希望也具有十分浓厚的现世主义的功利性的特点,民众向本主神所祈求和希望的是现世的需要以及生产生活中的难题的解决,从而在心理上得到慰藉。这完全不同于宗教信徒对其所信仰的神圣物(神、神圣力量、神性物)所持存的强烈、无限的敬畏感、依赖感、安宁感和神秘感。因此,白族人民对本主神的态度、情感及其与本主神的关系不是宗教信徒所持有的宗教经验或情感。

      ㈢  第三要素:宗教行为

      从宗教行为的生成机制看,宗教行为是宗教意识的外在化,是信仰主体(即宗教信徒)所具有的宗教意识的外在表现(一种最为直接的外在表现形式)。 “宗教行为是一个极其宽泛的范畴,从一定意义上,我们可以说一个宗教信徒的所有行为都具有宗教行为的意义。但是,从一个比较专门、比较严格的意义上,我们可以把宗教行为归纳为巫术(准宗教)、宗教禁忌和戒律、宗教礼仪、宗教节庆和宗教修炼等几个主要表现形式。” t 从功能来看,宗教行为又是宗教组织向信徒灌输宗教观念,强化信徒的宗教意识,促成宗教意识内在化的一个极其重要的手段。

      白族本主崇拜虽有着一整套简单的仪式,但这与宗教仪式有着很大差别。本主是村寨的“保护神”,掌握着一地区、一村寨人民的生死祸福,保佑境内风调雨顺、五谷丰登、人畜平安、家庭幸福、国泰民安。凡是祭奉本主的村寨,每年都至少有一次集体性的“迎本主”和“本主会”的活动,这是一个地区白族人民的盛大节日。“白族各乡村都有各自独立的本主节,祭祀庆典具有宗教与民俗相融一体的典型特征” u,但更大程度上是一种具有民族特色的民俗活动。本主节是白族民间隆重的节日,以历史习惯和本主的神话传说而定,各村寨的本主节的时间并不统一,但基本上集中在每年农历的正月至二月,有的也在四月、七月、八月或腊月。在本主节里,所属的村民家家户户清扫房前屋后,杀鸡宰猪,到本主庙里献祭,酬谢本主一年来给村民带来的吉祥平安,祈求本主赐给来年的风调雨顺、五谷丰登、诸事顺利、幸福安康。每年农历正月,白族村寨还举行全民参与的规模浩大的“迎神”、“游神”活动。人们用装饰华美的轿子或马匹将本主塑像从本主庙中迎接进村,在大街小巷中顺次迎接供奉,以为此举可以给村民带来吉祥,此种活动以示与本主同乐。可见,这种活动不是宗教仪式,而是白族社会的民间习俗活动。

      本主崇拜的祭祀活动比较频繁。在通常情况下,人们在生产生活中遇到难题,都要到本主庙中祈祷、许愿。白族人几乎大事小事,都要到本主庙中去祭祀,祈求本主的保佑。大凡婚嫁、丧葬、生子、建屋、外出、节庆等都要到本主庙中去祭祀祈福。这些活动不是一种“神圣”的远离民众世俗生产生活的宗教祭祀活动,而是一种具有白族民族文化内涵和精神内核的民间习俗活动,已完全融入到白族人民的生产生活中,成为白族民族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因为,这些活动具有十分浓厚的世俗色彩和功利主义,而不是严格意义上的宗教仪式活动。另外,在本主崇拜中,也存在着一些忌讳的约定俗成的习惯性的要求和做法,包括庙向忌、饮食忌、服饰忌和性别年龄忌等等。这是白族社会忌讳对本主神的亵渎,是在行为规范和民俗习惯约束下人们对本主神必须持有的虔诚和恭敬。很明显,此种忌讳更多的是民俗习惯的规定,而不是宗教仪式活动的规范,更不是宗教信徒的行为活动的约束和宗教修行体验的制度规定。这也是本主崇拜不具备宗教基本要素而不是严格意义上的宗教的原因之一。

      ㈣  第四要素:宗教组织和宗教制度

      宗教是一种社会化的观念体系和行为体系。“宗教组织是指宗教信徒在其中依据宗教观念过宗教生活并通过它进行宗教活动(宗教行为)的机构或团体。宗教组织作为宗教无形要素的宗教意识的外在的有形的表现,又是宗教生活和宗教行为的组织者和规范者。” v 宗教组织是构成宗教的基本要素,任何宗教都必须通过特定的组织形式才能体现出来,在宗教要素中具有核心意义的宗教意识也只有通过宗教组织才能形成一个宗教的社会实体,规范化的宗教礼仪也只有在组织系统中才能得以实现。从这个意义上讲,宗教组织是宗教其它构成要素发挥自己功能的物质依托,没有这一依托,宗教便无法发挥它的功能和影响。

      宗教都有常设性的组织和等级制下的专职神职集团,而白族本主崇拜则无这种宗教性质的组织和集团。与本主崇拜有关的祭祀活动通常由民间团体组织——“莲池会”成员来组织和操办,没有专职的神职人员来主持。这种白族乡村所特有的“莲池会”或“念经会”以本主崇拜为根本宗旨,兼容佛教、道教等内容形式,这种以一个村寨为单位的小团体,主要是由年老妇女和少数的男性老人组成而不是专门的神职人员。集体性质的祭祀活动一般都会请“朵兮薄”(巫师)来主持,或由德高望重的老人来主持,并吸收村寨里有才能的人组成负责安排具体事务的临时性机构,活动结束后则解散。在日常生活中,主持祭祀活动的巫师与普通民众一样从事各种生计,不是专职的神职人员或宗教信徒。这也是白族本主崇拜没有宗教意义上的仪式活动而不具备宗教要素的原因之一。

      宗教制度与宗教组织密切相关,“广义地说,所谓宗教制度实际上是那些维系宗教组织、规范宗教生活、指导宗教活动的规章、体制、惯例和传统的总称。狭义地说,宗教制度就是宗教组织得以建立和维系的原则和规条。宗教的这样一些组织制度,通常被称为宗教体制。” w 例如,基督教的基本教阶制度就是主教制(天主教的教阶比较森严,东正教实行的是牧首制,新教教派繁多,宗教体制也有所区别),佛教实行的是寺院制度,伊斯兰教实行的是职务制。因此,宗教都有制度和体制。

      一般地,任何成熟的宗教都有着各具内容和精神实质的种种规章制度和清规戒律,以之来实现各种宗教活动和仪式的顺利完成,或使得各自的信徒有章可循而“修持”,进而得以实现各自的目的。本主崇拜是一种植根于白族社会生产生活方方面面的民间习俗,内容十分丰富且极具民族特色。但是,在具体的实际运行中,本主崇拜没有像其它宗教一样,有着自己的典章制度和清规戒律,而是在长期的历史发展中,形成了一些约定俗成的规定和做法。那些与祭祀仪式和活动程序有关的规定,民众的语言行为的规定,各种忌讳的规定等,都是白族民众在祭祀活动期间必须严格遵守的。这些规定都是一些约定俗成的、与具体的“乡规民约”无本质上的区别的做法,不是宗教的规章制度,二者有着本质的区别。因此,白族本主崇拜不具有宗教意义上的制度和体制。

      三、简单的认识

      从逻辑关系上看,宗教的四个基本要素(宗教观念、宗教经验、宗教行为、宗教组织和宗教制度)在宗教的构成体系中实际上有四个层次,“处于基础层或核心层的是宗教观念(主要是神道观念)。只有在有了宗教神道观念的逻辑前提下,才有可能产生观念主体对它的心里感受或体验。因此,我们把宗教的感受或体验作为伴生于宗教神道观念的第二层次。宗教崇拜的行为(巫术、祭祀、祈祷、禁忌等)显然是宗教观念和宗教体验之外在表现,属于宗教体系的第三层次。宗教组织与制度则是宗教观念信条化、宗教信徒组织化、宗教行为仪式化、宗教生活规范化和制度化的结果,它处于宗教体系的最外层,对宗教信仰者及其宗教观念、宗教体验和宗教行为起着凝聚固结作用,保证宗教这种社会现象作为社会结构的一部分而存在于社会之中。”  x 可以说,一个完整意义上的宗教理应包括这四个基本要素,缺一不可,缺少任何一个要素都不能算是严格意义上的宗教。

      进一步说来,宗教作为一个整体,就是这上述四个基本要素结构组合而成的社会文化体系。有此四要素,并结构起来,就有了宗教体系。倘若缺乏其中任何一个要素,都不能称其为完整的宗教。在界定宗教的基本概念时,一定要强调宗教四要素的统一,“强调宗教是四要素的统一,可以把某些与宗教部分要素相似的世俗文化形式排斥于真正宗教之外,只要是货真价实的宗教,就必然具有上述四个要素。”这是一种以宗教四要素来界定宗教概念的基本内涵和外延的研究思路。在宗教四要素的详细论说的基础上,吕大吉给宗教下了个定义,“宗教是关于超人间、超自然力量的一种社会意识,以及因此而对之表示信仰和崇拜的行为,是综合这种意识和行为并使之规范化、体制化的社会文化体系。”  y 这一定义明显地包含了宗教的四个基本要素。据此定义,他进一步指出,“宗教是其本质和表现的统一,是内外诸种因素的综合,这是最为完整的宗教的定义,把宗教与非宗教做了明确的区分。在宗教学说史上,有些宗教学者之所以把某些宗教文化形式宣布为‘宗教’、‘准宗教’、‘世俗宗教’,其主要原因就在于他们不知道宗教就是四种要素的统一和综合,而把宗教与非宗教在某一方面或几个方面的相识之处夸大为整体上的相同。” z 简言之,凡是宗教必须同时满足上述四个基本要素及其定义的要求,否则,就不是宗教。

      白族本主崇拜因不符合宗教基本要素及其定义的要求,而不是严格意义上的有着完整内容的宗教,这是判定本主崇拜不是宗教的根据。与完整的宗教相比,本主崇拜有着更多的世俗性和功利主义,本主崇拜既不像“世界宗教”那样追求出世和灵魂不朽,也不同于中国的道教那样追求死后“升仙”,而是一种追求现世幸福和解救当下急难的功利性极强的民俗活动。本主崇拜的“信仰”本身就在很大程度上沦为世俗生活的工具,而极少有宗教的那种神圣感或神秘感,表现出来的是一般宗教所不具有或极少有的浓郁的“人文”色彩或“人本”性。从功能上看,本主崇拜的世俗性十分明显,“在本主崇拜活动中,除了保留原有的祈福禳灾、心里慰籍等功能以外,发展得最多和最迅速的当数它的道德教化、社区凝聚力、传统文化承递,尤其是休闲娱乐等世俗文化功能。” A 另外,与本主崇拜相关的一系列活动,包含着一系列的民俗行为习惯,其中的文化内涵本身就是“人本”的,“其(本主崇拜)外延也已远远超出宗教活动的范围,它的宗教功能在逐渐减弱和退化,而其民族传统文化的承递功能、娱乐功能等世俗功能则在不断加强。” B 浓厚的世俗性也决定了本主崇拜不是宗教而是白族社会所特有的民间习俗。

      有学者指出,“‘本主文化’这一称谓和定位似乎更能反映出事物本身的张力和变化趋势,因而也更具有概括性、前瞻性和更为合理”。 C  笔者以为“本主文化”的称谓界定“似是而非”,无法给白族本主崇拜以一个明确的界定,无法确定这一白族社会所特有的民间习俗的文化内涵和精神实质。至此,对于本主崇拜的属性问题,笔者却未能给出一个明确的称谓上的界定,还是姑且以“本主崇拜”涵而概之,而笔者所做的只是以宗教基本要素为依据来判定本主崇拜不是宗教。要使这一问题得到根本上的解决,还有待于宗教学研究和白族本主崇拜研究的不断深入,把对本主崇拜的属性的界定建立在坚实的学术研究基础之上。

      

      

      闻云峰:现就职于云南艺术学院。
    a 杨仕:《试论白族本主崇拜的性质》,《中南民族学院学报》(哲社版),1994年第1期。
    b 云南省编辑组、《中国少数民族社会历史调查资料丛刊》修订委员会:《白族社会历史调查(二)》,民族出版社,2009年,第163页。
    c 詹承绪:《试议将白族的本主崇拜定为民族宗教》,《云南社会科学》,1990年第3期。李东红:《白族本主崇拜思想诌议》,《云南民族学院学报》,1991年第2期(总第31期)。
    d 单文:《原始宗教与神学宗教的交叉——白族本主崇拜初探》,载《云南省社会科学院历史研究所研究集刊》,1988年第2期。

      e 詹承绪:《试议将白族的本主崇拜定为民族宗教》,《云南社会科学》,1990年第3期。
    f 詹承绪主编:《中国各民族原始宗教资料集成.白族卷》“本主崇拜概述”,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96年。
    g 李东红:《白族本主崇拜研究述评——兼谈本主研究的方法论问题》,《思想战线》,1997年第5期。
    h 李东红:《白族本主崇拜研究述评——兼谈本主研究的方法论问题》,《思想战线》,1997年第5期。

      i 吕大吉:《宗教学通论新编》,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10年,第41页。
    j 转引自:吕大吉:《宗教学通论新编》,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10年,第41页。详见:麦克斯·缪勒:《宗教的起源和发展》,1972年印度重印本,第21页。
    k 吕大吉:《宗教学通论新编》,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10年,第42——51页。
    l 吕大吉:《宗教学通论新编》,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10年,第59页。
    m 先后有人提出过“二要素说”、“三要素说”、“四要素说”、“五要素说”、“七要素说”等。例如,日本的宗教思想家岸本英夫 曾主张过“二要素说”(宗教意识和宗教行为),苏联学者约.阿.克雷维列夫曾主张过“五要素说”(宗教仪式、宗教信仰、宗教观念、情感体验与道德规范),我国的吕大吉极力主张“四要素说”(宗教观念、宗教经验、宗教行为与宗教体制);段智德主张“三要素说”(宗教意识、宗教行为、宗教组织与宗教制度)。(参阅:罗竹凤主编:《宗教学概论》,上海:华东师范大学出版社,1991年,第63——64页;吕大吉:《宗教学通论新编》,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10年,第61页;段德智:《宗教学》,人民出版社,2010年,第130——175页。)
    n 吕大吉:《宗教学通论新编》,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10年,第61页。

      o 段德智:《宗教学》,人民出版社,2010年,第130——131页。
    p 段德智:《宗教学》,人民出版社,2010年,第134——135页。

      q 詹承绪:《试议将白族的本主崇拜定为民族宗教》,《云南社会科学》,1990年第3期。
    r 段德智:《宗教学》,人民出版社,2010年,第142——145页。
    s 段德智:《宗教学》,人民出版社,2010年,第146页。

      t 段德智:《宗教学》,人民出版社,2010年,第151——166页。
    u 杨政业:《白族本主信仰概貌》,《云南民族学院学报》,1992年第2期(总第35期)。

      v 段德智:《宗教学》,人民出版社,2010年,第166页。

      w 段德智:《宗教学》,人民出版社,2010年,第171——172页。

      x 吕大吉:《宗教学通论新编》,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10年,第61——62页。
    y 吕大吉:《宗教学通论新编》,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10年,第63页。
    z 吕大吉:《宗教学通论新编》,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10年,第64——65页。
    A 杨志明:《白族本主崇拜的定位问题综述》,《思想战线》,2000年第5期(总第161期)。

      B 杨志明:《白族本主崇拜的定位问题综述》,《思想战线》,2000年第5期(总第161期)。
    C 杨志明:《白族本主崇拜的定位问题综述》,《思想战线》,2000年第5期(总第161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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