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个人申请及所在单位同意,且所提供材料经审核符合人社部解决夫妻两地分居人员有关条件,拟同意调王静、陈红伶、孙初、潘丽等4同志到京工作或户口迁京。现将有关人员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自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如有问题,请及时向人事处反映。
监督举报电话:010-82684272
人事处
2019年3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