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人的爱情生活,展现其生命本质;一个民族的爱情文化,承载其文化价值。

历史上,中华各民族的婚恋文化多样各异,其中很多少数民族历史上始终保留着自由恋爱、自主择偶的形态,较完整地承袭了属于人类自然情感的权利特征;尤其是许多南方民族所崇尚的“自幼即习歌,男女皆倚歌自择配”等融汇了审美诗性的传统风习,应证了先秦之前“礼教初设,古风犹存”时期的中华古典爱情婚姻形态,由此在秦汉以后受礼教规束而长期实行“父母之命,媒妁之言”的中原地区古代婚姻制度之外,构成了中华婚恋文化的另一个绵绵不息的美好传统。

中国少数民族爱情文化是中华传统文化的组成部分。它呈现出蓬勃的生命意识和美好的情感价值,其萌发也自然天真,其表达也行歌且舞,承载着审美化的诗意生存、自由平等的生命追求、对个体价值的尊崇和肯定、对族群情感伦理的恪知与持守……

在与歌舞诗意相耦合的表达传统中,各民族爱情文化为当代中国馈留了一笔丰厚的审美遗产;在与自由平等的生命追求相统一的人文精神里,各民族爱情文化为当今世界遗赠了一笔富有借鉴性的精神遗产。让我们寻踪中华各民族的爱情文化,领悟其对当代社会的精神启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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